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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所需證據一覽表(最新收藏版)

綜合自:法律快車及網路整理

夫妻雙方協定離婚不成的, 就要通過訴訟離婚來解除婚姻關係。 訴訟離婚說白了就是去法院起訴, 陳述事實和證據給法官, 法官根據現行法律法規, 作出是否准予離婚的決定。 所以證據對於訴訟離婚來說, 有著很重要的作用!本文就訴訟離婚中, 不同的訴訟請求, 羅列了常用的證據一覽表, 希望對有需要的人有説明!

起訴離婚所需證據一覽表(2017年實用版)

證明原被告符合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 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名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 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等各項相關證據。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 應提交公安機關、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登報資料等證據。

4、一方或雙方為現役軍人的, 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證明夫妻關係確已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 應提交法醫鑒定、報警記錄、證人等相關證據。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 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 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證明有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 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 應提交開戶銀行名稱、銀行帳號、存摺等;證明有股票, 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股票資金對帳單等;證明有車輛的, 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等。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 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 除提交借據以外, 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 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的證據

1、子女戶口、出生證明、身份證。

2、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 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有關居住情況等證據。

3、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 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或跟隨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證明婚外情、重婚的證據

1、親密照片、錄音、錄影。

2、雙方的書信、私密短信、Email、通訊軟體聊天記錄。

3、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 如“保證書”、“悔過書”。

4、鄰居、朋友的證言。

5、被員警抓到有嫖娼的行為;

6、單位核實職工有婚外情情況的;

7、對方與第三者出入酒店開房的相關票據、電話通訊記錄、酒店入住登記記錄、航空記錄、打款憑證、共同居住社區的物業證明等等。

證明家暴的證據

1、證人證言

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 比如說社區的保安, 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

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 那麼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 或者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2、報警記錄

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後, 曾經報過警, 那麼警方那裡會有出警記錄, 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式, 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 並製作筆錄。

3、驗傷報告

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

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 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 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 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

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

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 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視聽資料:

(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 曾有過通話錄音, 那麼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 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 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2)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影資料的也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

小編提醒你, 打官司實際上就是打證據, 完備的證據對打贏官司很有幫助。 假如案情比較複雜的, 建議還是委託專業的律師協助取證, 從而能最大程度地獲得自己的合法權益!

延伸閱讀:一方婚內出軌, 如何合法取證?(作者:深圳律師焦勇剛)

根據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無過錯方主張對方存在過錯,則需要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而由於兩性生活的私秘性,還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實踐中這方面的取證一直以來都是難點。

(一)廣泛收集間接證據形成證據鏈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姦在床”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所以,就要盡可能多地搜集間接證據,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短信內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當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產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能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鎖鏈,對打贏官司至關重要。

(二)自己取證被法院採信可能大。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係的照片,被法院採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裡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但是,當事人不能將自家“捉姦”的照片在公眾中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對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

(三)異地“捉姦”可求助“110”。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後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採納。

(四)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採納。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於親密接觸的少。這些親昵行為的照片很難說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定同居的行為,只能從一個側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的異性關係,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五)無過錯方取證要量力而行。在處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很多無過錯方苦於掌握不了對方越軌的確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因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甚至請“偵探公司”去調查,而忽視了對於共同財產的調查取證及保全工作。因此,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則會得不償失。

二、怎樣取證才能證明對方有婚外情?證明外遇、婚外情證據比較難以取得,而且單獨的證據也很難證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應當儘量多地準備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以便於法官綜合判斷:

(一)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係的各種照片;

(二)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係等;

(三)錄影: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係的各種錄影;

(四)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繫,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但由於短信的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需要採取一些特別的手段予以保留,並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輔助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但無論如何,這些短信可以作為婚外情的佐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將手機短信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五)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繫,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列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採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但由於很能證實電子郵件的發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電子郵件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十分困難,只能作為輔助的證據,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六)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如我們在案件中經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保證不再與某某發生婚外情關係,這樣的書面材料也可以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為;

(七)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婚外情的取證方式要注意,無論是你自己親自取證,還是請其他人幫你取證,必須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個人權利,否則,法院將不會採信。比如:糾集多人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等,那樣的話,不僅法院不會採信,在法律上還是一種侵權行為。行文至此,不覺到了尾聲。以上便是對“一方有婚外情的如何取證”以及“怎樣取證才能證明對方婚外情”兩個問題的淺要介紹,希望能為大家帶來些許幫助。

所有婚姻的背後都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這只手無時無刻不在破壞婚姻。這只手就是婚外情,要找出這只手,就需要充足的證據。因為婚外情而要離婚的,最好手握對方出軌的證據。如果不知道如何收集證據的,可以向律師尋求幫助。

根據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無過錯方主張對方存在過錯,則需要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而由於兩性生活的私秘性,還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實踐中這方面的取證一直以來都是難點。

(一)廣泛收集間接證據形成證據鏈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姦在床”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所以,就要盡可能多地搜集間接證據,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短信內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當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產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能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鎖鏈,對打贏官司至關重要。

(二)自己取證被法院採信可能大。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係的照片,被法院採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裡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但是,當事人不能將自家“捉姦”的照片在公眾中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對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

(三)異地“捉姦”可求助“110”。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後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採納。

(四)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採納。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於親密接觸的少。這些親昵行為的照片很難說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定同居的行為,只能從一個側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的異性關係,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五)無過錯方取證要量力而行。在處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很多無過錯方苦於掌握不了對方越軌的確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因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甚至請“偵探公司”去調查,而忽視了對於共同財產的調查取證及保全工作。因此,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則會得不償失。

二、怎樣取證才能證明對方有婚外情?證明外遇、婚外情證據比較難以取得,而且單獨的證據也很難證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應當儘量多地準備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以便於法官綜合判斷:

(一)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係的各種照片;

(二)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係等;

(三)錄影: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係的各種錄影;

(四)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繫,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但由於短信的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需要採取一些特別的手段予以保留,並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輔助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但無論如何,這些短信可以作為婚外情的佐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將手機短信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五)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繫,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列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採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但由於很能證實電子郵件的發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電子郵件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十分困難,只能作為輔助的證據,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六)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如我們在案件中經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保證不再與某某發生婚外情關係,這樣的書面材料也可以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為;

(七)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婚外情的取證方式要注意,無論是你自己親自取證,還是請其他人幫你取證,必須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個人權利,否則,法院將不會採信。比如:糾集多人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等,那樣的話,不僅法院不會採信,在法律上還是一種侵權行為。行文至此,不覺到了尾聲。以上便是對“一方有婚外情的如何取證”以及“怎樣取證才能證明對方婚外情”兩個問題的淺要介紹,希望能為大家帶來些許幫助。

所有婚姻的背後都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這只手無時無刻不在破壞婚姻。這只手就是婚外情,要找出這只手,就需要充足的證據。因為婚外情而要離婚的,最好手握對方出軌的證據。如果不知道如何收集證據的,可以向律師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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