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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妻子和孩子要替丈夫還賭債嗎?

婚姻存續期間欠下的債務一般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把所有債務不分緣由的全都劃分為夫妻共同債務, 由夫妻共同財產明顯也是不合理的。 那麼離婚後妻子和孩子是否需要替丈夫還賭債?離婚後能否不承擔丈夫的債務?以下找法網小編帶您一起瞭解離婚後丈夫賭債的承擔問題。

離婚後, 孩子不需要承擔父母的債務。

債權債務的承擔只涉及債權債務的相對人, 一般不會涉及他人。 父母欠下的債務只由父母去償還, 和孩子無關。

例外:父母去世後, 孩子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了父母的財產,

那麼在繼承財產的範圍內需要承擔父母的生前債務。

離婚後妻子是否要承擔丈夫債務需根據具體情況對待:

我國法律規定, 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 私自借錢從事經營活動, 其收入最後並未用於家庭共同生活, 此種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具體如下:

1、妻子同意且債務用於家庭生活, 屬於共同債務, 離婚後妻子需要和丈夫共同償還該債務。

2、妻子並不知丈夫欠下的債務, 屬於丈夫個人債務, 離婚後妻子不必償還。

3、賭債是非法債務, 不受法律保護。

相關提示:

對於債務的性質要區分清楚, 究竟是屬於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找法網小編最後提醒:

1、離婚後孩子一般不用償還父母的債務;

2、妻子未知丈夫賭債且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離婚後妻子不必償還該債務。

(本文系找法網原創文章, 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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