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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後,退休金誤差誰來擔?

某老漢退休7年了, 社保局查出其退休金早發了一年, 該老漢找到用人單位補發這一年的工資。 誰知用人單位竟以企業改制為由拒絕支付老漢一年的工資。 企業改制後該找誰來承擔退休金的誤差?以下找法網小編帶您一起瞭解企業改制後退休金誤差的責任承擔問題。

企業改制是指企業為了發展需要而改變經營體制的行為。 企業改制可以分為整體改和部分改, 主要形式包括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公司制企業。

企業改制後, 退休金的誤差應該有改制後的單位來承擔。

企業改制原債務承擔具體如下:

1、企業公司制改造

① 整體改造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的, 原債務由改制後的公司承擔;

② 通過他人參股企業, 將企業改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原債務由改制後公司承擔;

③ 以部分財產和債務與他人組建新公司, 債權人認可債務轉移行為的,

由新公司承擔。 債權人不認可, 由原企業承擔責任;

④ 企業將債務留著原企業, 以優質財產與他人組建新公司, 債權人起訴了新公司和原企業共同作為被告, 新公司需要在接受財產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2、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

① 企業職工買斷產權, 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制, 原債務由改造後的企業承擔;

② 企業與職工共同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 原債務由改造後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擔;

③ 職工投資後將企業改造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 原債務由改造後的企業承擔。

找法網小編最後提醒:

企業改制後, 主體資格未變, 依然要承擔原來債務。

(本文系找法網原創文章, 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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