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2月4日12月4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 該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就全省法院懲治民生領域職務犯罪情況作了專項通報, 並發佈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 全省有899人因在民生領域職務犯罪被判刑, 通過懲治這些腐敗分子挽回損失2.2億元。 江蘇法院將緊盯民生保障領域, 依法從嚴懲處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 增強老百姓對反腐敗鬥爭的獲得感。
“蒼蠅蚊子”危害大 每起瀆職犯罪案造成損失超過350萬
與老百姓印象深刻的那些老虎、豺狼不同, 此次江蘇高院通報的民生領域職務犯罪分子, 大多是老百姓口中的“蒼蠅蚊子”, 但他們帶來的危害同樣令人痛恨。 據通報,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 全省法院審結民生領域職務犯罪案689件, 涉案金額超過9.5億元。
周繼業說, 發生在民生領域的這些職務犯罪, 具有涉案犯罪數額大、造成損失嚴重的特點。
教育醫療領域受賄犯罪多 扶貧惠農領域濫用職權、貪污犯罪多
從江蘇法院案件審理的情況看, 當前民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發生領域廣泛, 罪名相對集中, 涉及征地拆遷、社會保障、食品藥品、教育醫療、扶貧惠農、安全生產等多個領域, 涵蓋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這當中, 征地拆遷、教育醫療、扶貧惠農這三大重點領域的職務犯罪易發多發,
據通報, 江蘇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 從罪名類型上看, 主要集中在受賄罪和貪污罪, 共占64.3%。 但是, 不同行業、不同領域職務犯罪類型存在差異, 如征地拆遷領域貪污犯罪多, 占40.7%。 比如, 教育醫療領域以受賄犯罪為主, 占57.5%;扶貧惠農領域濫用職權犯罪和貪污犯罪都比較突出, 分別占59.1%和38.6%。
窩案串案多發, 共同犯罪占兩成多
根據通報, 江蘇民生領域職務犯罪群體中, 來自基層組織人員占多數, 犯罪手段很隱蔽。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 全省法院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生效判決人員中, 原為國家工作人員的490人, 其中科級及以下人員464人, 在全部生效判決人員中占比51.6%;村(居)委會等基層組織人員202人,
窩案串案多發, 一人多罪現象普遍。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 全省法院審結的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中, 21.8%屬於共同犯罪。 在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中這一現象更為突出, 53.6%的案件屬於村(居)委會成員共同作案, 甚至存在多起一個村(社區)委員會全部人員集體涉案的情況。
受賄77萬中竟有73萬是索賄
江蘇法院準確適用法律, 依法嚴懲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 在全省民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生效判決中, 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就有251人。
在審理中, 江蘇法院對具有“索賄”等從重情節的犯罪,
周繼業表示, 江蘇法院將繼續對民生領域職務犯罪保持高壓態勢, 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類型的職務犯罪懲治力度, 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受賄犯罪和其他各種犯罪。
【典型案例】 校長夥同他人挪用3200多買理財
在江蘇高院通報的十大典型案例中, 常熟市周行學校原校長、黨總支書記溫東屏挪用公款、受賄案, 非常引人關注。
常熟市紀委曾在對溫東屏立案偵查的通報中指出, 溫東屏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濫發津補貼,在操辦女兒婚宴中借機斂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挪用公款進行理財,且十八大之後不收手不收斂。因涉嫌犯罪,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法院認為,溫東屏的行為已經分別構成挪用公款罪、受賄罪,應數罪並罰,依法判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受賄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挪用公款非法所得發還被害單位。
溫東屏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濫發津補貼,在操辦女兒婚宴中借機斂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挪用公款進行理財,且十八大之後不收手不收斂。因涉嫌犯罪,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法院認為,溫東屏的行為已經分別構成挪用公款罪、受賄罪,應數罪並罰,依法判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受賄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挪用公款非法所得發還被害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