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微商買賣需謹慎!朋友圈裡的幾個微商被公安抓了!

如今的朋友圈

簡直就是微商們的天堂

每個人的手機裡

總有那麼一兩個微商

但你知道嗎

你所看到的微商可能涉及犯罪

在長興

有微商做進了監獄……

近期, 長興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在微信朋友圈非法銷售香煙案, 涉案金額高達百萬餘元。 目前, 嫌疑人李猛(化名, 男, 31歲, 長興人)、楊霞(化名, 女, 38歲, 山東臨沂人)、楊兵(化名, 男, 23歲, 江蘇鹽城人)三人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01

邂逅販賣香煙女微商

長興本地人李猛在一家小微企業工作, 由於工資不高, 一直想著自己創業。 兩年前, 一次偶然的機會, 李猛在微信上結識了楊霞。 看到楊霞在微信朋友圈銷售香煙並招代理, 李猛覺得這是個創業賺錢的好路子。

經過聯繫, 李猛成為楊霞的二級代理商。

“先將楊霞朋友圈上的香煙照片保存下來, 再發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裡進行推銷。 ”通過這樣的方式, 李猛走上了微商創業之路。

02

積極發展下線代理

“原價45元一包的中華, 現價只要30元!”憑藉較低的價格, 李猛在微信朋友圈的生意越做越大。

但不滿足于現狀的李猛又學著楊霞, 開始招起了下線代理商。

很快, 同樣是通過微信朋友圈, 李猛和來自江蘇鹽城的楊兵建立了聯繫。 一番商談之後, 楊兵正式成為李猛的下線代理商, 從上家楊霞處進貨, 再轉而銷售給下家楊兵, 李猛從中賺取了可觀的差價。

銷售的香煙品牌也非常齊全, 包括中華、玉溪、蘇煙、黃金葉、芙蓉王等各類國內外高檔品牌香煙。

03

發現線索迴圈追擊

今年6月, 長興縣公安局巡處查辦大隊獲悉一條線索, 有人在微信朋友圈販賣假煙。 辦案民警隨即對案件進行縝密偵查。 通過大量工作, 鎖定李猛及其上下線等嫌疑人。

6月下旬,在龍山街道一出租房內,李猛被辦案民警成功抓獲。7月上旬,辦案民警赴江蘇鹽城將李猛的下線楊兵抓獲。經進一步調查深挖,11月初,在山東泰安當地警方的配合下,一舉抓獲李猛的上線楊霞。

長興公安提醒

生財不僅要有道,還要守法!別說是假香煙,就算是真煙,在朋友圈也禁止銷售!香煙是國家專營專賣產品,屬於限制經營,要想出售香煙,必須取得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資格,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通過微信等互聯網形式銷售捲煙,對涉案數額較大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服裝、食品、化妝品······

很多東西我們都能非常便利的在朋友圈買到

你的朋友圈是不是也成了小賣部?

那你知道

還有哪些微商涉嫌非法經營嗎?

香煙是國家專營專賣的產品,屬於限制經營,售賣香煙需要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法律禁止經營或者限制經營的產品,包括煙草專賣品、食鹽、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部分通訊產品,比如電視衛星接收器等,也需要審批後才有資格銷售和安裝。凡是法律禁止生產、銷售或者安裝的,都不允許買賣;還有一些限制經營的產品,需要許可,沒有取得許可而進行生產、安裝、銷售等活動,會構成非法經營罪。在網上通過微商等途徑銷售,一樣構成此罪。

開“微店”有規矩

1.未獲得特許經營資格,在朋友圈售賣國家限制銷售的商品,例如煙酒、黃金飾品、食鹽等達到一定金額,將因涉嫌非法經營觸犯法律。

2.售賣所謂A貨仿冒名牌包、衣服等商品,達到一定金額也將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受到法律懲罰。

3.海外代購商品回國銷售,有可能因逃稅涉嫌走私而違法。

微店購物有風險

1.工商部門:維權困難。微店大部分沒有獲得經營許可證,買家在微店買東西,往往拿不到正規發票,購物憑證和信譽卡等,出現糾紛很難維權。

2.買便宜貨留神買到盜搶贓物,財物兩空。警方提示,在微信朋友圈中,低價售賣二手手機、金銀飾品、汽車、彩票等,一定要索要發票等正規手續。

不管怎麼樣,

買賣雙方都要遵紀守法!

建議儘快完善相關監管,

讓我們的購物環境更加安全!

同意的點

6月下旬,在龍山街道一出租房內,李猛被辦案民警成功抓獲。7月上旬,辦案民警赴江蘇鹽城將李猛的下線楊兵抓獲。經進一步調查深挖,11月初,在山東泰安當地警方的配合下,一舉抓獲李猛的上線楊霞。

長興公安提醒

生財不僅要有道,還要守法!別說是假香煙,就算是真煙,在朋友圈也禁止銷售!香煙是國家專營專賣產品,屬於限制經營,要想出售香煙,必須取得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資格,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通過微信等互聯網形式銷售捲煙,對涉案數額較大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服裝、食品、化妝品······

很多東西我們都能非常便利的在朋友圈買到

你的朋友圈是不是也成了小賣部?

那你知道

還有哪些微商涉嫌非法經營嗎?

香煙是國家專營專賣的產品,屬於限制經營,售賣香煙需要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法律禁止經營或者限制經營的產品,包括煙草專賣品、食鹽、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部分通訊產品,比如電視衛星接收器等,也需要審批後才有資格銷售和安裝。凡是法律禁止生產、銷售或者安裝的,都不允許買賣;還有一些限制經營的產品,需要許可,沒有取得許可而進行生產、安裝、銷售等活動,會構成非法經營罪。在網上通過微商等途徑銷售,一樣構成此罪。

開“微店”有規矩

1.未獲得特許經營資格,在朋友圈售賣國家限制銷售的商品,例如煙酒、黃金飾品、食鹽等達到一定金額,將因涉嫌非法經營觸犯法律。

2.售賣所謂A貨仿冒名牌包、衣服等商品,達到一定金額也將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受到法律懲罰。

3.海外代購商品回國銷售,有可能因逃稅涉嫌走私而違法。

微店購物有風險

1.工商部門:維權困難。微店大部分沒有獲得經營許可證,買家在微店買東西,往往拿不到正規發票,購物憑證和信譽卡等,出現糾紛很難維權。

2.買便宜貨留神買到盜搶贓物,財物兩空。警方提示,在微信朋友圈中,低價售賣二手手機、金銀飾品、汽車、彩票等,一定要索要發票等正規手續。

不管怎麼樣,

買賣雙方都要遵紀守法!

建議儘快完善相關監管,

讓我們的購物環境更加安全!

同意的點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