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2月5日訊 記者張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今日公佈《關於深化技工院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要求完善技工院校教師職稱層級,
設置正高級職稱。
正高級教師要從嚴控制,
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逐步達到合理比例。
充分體現技工院校教師職業特點。
《意見》強調, 堅持把師德放在評價的首位, 引導教師立德樹人, 愛崗敬業。 注重實踐教學和技能人才培養實績, 注重職業素養的養成、工匠精神的塑造和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 注重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學結合的一體化教學方法,
《意見》提出,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學校主管部門應及時兌現受聘教師的工資待遇。 非公辦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時可參照公辦技工院校評審辦法, 也可採取評聘分開方式, 由學校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評審。
編輯:李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