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到商標註冊, 就不得不談商標搶注這件事, 2015年藥學家屠呦呦因獲得中國首個諾貝爾醫學獎成為了當時的一個熱點話題。 然而現實是, “屠呦呦”這3個字早在2012年就被人搶注成了商標。
在2012年, “屠呦呦”商標先後被某自然人(已被撤銷)和一家眼鏡公司(註冊中)註冊在國際商標分類的第5大類和第9大類。 雖說, 在時間點上看, 屠呦呦獲得諾貝爾獎是在2015年, 但是時商標註冊在2012年, 貌似不是故意搶注, 而事實上, 商標局也通過了這兩件商標申請。 但是, “屠呦呦”這個名字在國內來說算一個很小眾的名字, 而且也不排除,
這些就夠恐怖了吧, 全部都是在屠呦呦女士出名之後一個月內。 國內的商標註冊情況便是如此, 一旦你有了名氣, 很多人都會想方設法來“搭便車”,
除了對名人, 明星下手, 一些投機分子也會對自己的同行下手, 如果對方沒有注冊商標, 自己就會先搶注, 之後, 要麼是直接告對方侵權, 獲取賠償, 要麼就是以巨額費用轉讓。 假如對方沒有掌握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是惡意搶注, 就會付出慘痛代價。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早早為自己的企業注冊商標, 防止惡意搶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