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 我爸媽收了6萬彩禮, 不過那個時候我弟弟剛好在讀大學, 所以我爸媽也沒有給我多少錢。 我也很體諒我爸媽。
沒想到這兩年因為我們娘家在城中村的緣故, 所以周邊規劃的時候剛好到我們家。 我們家也剛可以分到拆遷費。 因為我的戶口還沒有遷出來, 而且這次拆遷費用剛好是按照人口來算的。 據說一個人還可以分到十幾萬呢。
我老公聽說這個好消息的時候還開心的說, 這樣的話你也可以有十幾萬了, 就算你爸媽不能給你十幾萬, 那麼一半肯定是有的。 如果有了這筆錢,
其實那個時候我也很開心, 可是等到真正拆遷款下來的時候, 我爸媽讓我回去說, 因為你弟弟眼看著又要結婚了, 這幾十萬買房子肯定是不夠的, 所以沒辦法給你多, 只能給你一萬。 我心裡拿到一萬也不是滋味, 不過我爸媽是農村的,
看著我拿回去的一萬塊, 沒想到我老公的反應很強烈, 而且他接下來說出來的話讓我真心無語, 因為老公竟然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農村人就是這麼想的, 女兒出嫁就不能回娘家分家產了, 以後照顧你爸媽的事情, 你可別找上我。
哎, 這讓我怎麼說好呢?!那畢竟是我爸媽, 如果按照法律, 我肯定也要負贍養責任的, 只是現在如果爭那個拆遷款, 我怕為了幾十萬氣傷了我爸媽, 那也不值得吧?畢竟他們是我最親的親人, 養我長大也不易。 我不知道怎麼跟老公解釋, 我也知道父母做的不妥, 但是我還是能理解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