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 由於種種原因, 農村住房建設亂象層生。 對此國家出臺了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政策, 並且不斷地調整與完善。 為了更好地保障絕大多數農民的住房利益, 近期國家對此又出臺了新的規定, 農民建房不僅要符合標準面積, 還要遵循規定高度了, 新規定將於2018年開始執行。
農村住房限面積。
國家明確規定, 農村住房可採取獨棟、聯排建的方式建設, 但不可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面積。 各地區具體地形不同, 房屋特點不一、具體的標準也就有所差別。 超過當地規定面積的, 予以相關的懲處。
農村住房限高度。
近期國家出臺了“限高令”, 對農村房屋的高度有了硬性標準, 國家的標準是:用於農業出產的, 原則上不能超過3層;脫離農業出產的, 允許在4~5層之間, 底層層高不得超過3.5米, 標準層高不得超過3.3米。 各地區地理位置不盡相同, 具體標準也就有所差別。 超過當地規定高度的, 予以相關的懲處。
農村住房限面積,
有利於保護農村土地資源;而農村住房限制高度,
則有利於新農村的統一規劃建設。
房屋建造過大過高,
不僅有安全隱患,
還會受到懲處,
那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農民朋友們,
以後無論是新建,
是翻建、還是擴建,
都要遵守相關的建房規定了。
(圖片僅供參考, 與正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