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裡姐弟兩人, 弟弟比我小六歲, 父母特別喜歡弟弟, 從小就慣著他, 還教育我說, 他是弟弟你是姐姐你得讓著他, 從小弟弟簡直在福窩子裡長大的。
初中畢業以後, 爸媽沒有讓我繼續上學, 他們說女孩子上學沒用, 然後就安排我出門打工去了, 那時候我一個月工資才1000, 他們要求我每個月打回800, 每個月我除了生活費以外幾乎沒有啥零用錢。
後來我在工廠認識了我的老公,
當時我都蒙了, 沒想到父母竟然拿我一輩子的幸福跟這些錢做比較, 我當時心灰意冷, 做出了這輩子第一次違抗他們想法的事情, 拿著家裡的戶口本跟男友私奔了。
到現在我們在一起五年多了, 婚後老公很愛我, 我們有了一個四歲的寶寶, 家裡的錢都交給我保管, 事實證明我的眼光沒有錯。
前段時間, 我媽給我打來電話, 說弟弟要結婚了差五萬彩禮錢, 希望我幫一下, 當時我想到這是個跟家裡重歸於好的好機會。 就把這件事告訴了老公, 當時老公沒有意見, 全憑我做主。
第二天我去銀行取錢, 剛把錢取出來就接到了老公的電話, 老公說, 讓我多取點錢, 到時候弟弟結婚的時候, 咱們一家人去熱鬧熱鬧, 畢竟是一家人。 大家說這次我們回家, 我爸媽會拿我們當一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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