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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名含“十三香” 兩次被“王守義十三香”投訴

咸陽有一家飯店名含“十三香”, 讓店主怎麼也沒想到的是, 從2014年至2016年, 先後兩次被駐馬店“王守義十三香”投訴, 而店主卻在答辯時兩次勝出。

店名變更“富民十三香飯店”

店方收到國家工商總局“通知”

今年69歲的趙師傅早從1989年開始, 他就在咸陽嘉惠商場開了家“富民飯店”, 主要經營涼皮、肉夾饃、餛飩等小吃。 趙師傅稱, 由於對廚神伊尹和易牙餐飲文化進行長期探索, 對各種中草藥及調料食品性能有深刻瞭解。 他將各種中草藥和調料特點, 運用到飲食中, 飯菜美味可口呈現一個香字為十三香, 他創造發明十三香涼皮等系列美味佳餚。

“就是(生意)紅火才弄商標。 ”趙師傅稱, 1999年, 他向工商部門申請註冊“富民飯店十三香”商標, 並於2001年取得《商標註冊證》, 核定服務專案為第42類。 2008年, 他將店名變更為“富民十三香飯店”, 並一直連續使用。

讓趙師傅意想不到的是, 2014年10月份的一天, 他竟收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寄來的一份材料——“關於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

3月13日, 華商報記者在這份蓋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公章的影本上看到, 駐馬店市王守義十三香調味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王守義十三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 委託武漢一家智慧財產權管理有限公司於2014年5月4日, 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撤銷咸陽市秦都區富民十三香飯店(以下簡稱“富民十三香飯店”)第1615909號“十三香”商標在第42類“飯店”等服務上的註冊。

趙師傅稱, 他當時申請注冊商標時, 手續都是合法的。 於是, 他找到當地工商部門收集材料, 並提供相關證據, 以及社區居委會等書面證言, 證明“富民十三香飯店”和“十三香”注冊商標近五年一直連續從事經營。 隨後, 形成答辯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回。

“咱勝了想著這個事就完了, 誰知道隔了一年半又收到通知”

2015年2月份, 趙師傅再次接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關於第1615909號‘十三香’注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申請的決定”。 商標局經審查認為, 富民十三香飯店提供的商標使用證據有效, 王守義十三香申請撤銷理由不能成立。

“駁回王守義十三香的撤銷申請, 第1615909號第42類‘十三香’商標不予撤銷”。

“咱勝了, 想著這個事就完了。 誰知道隔了一年半又收到通知書。 ”趙師傅稱, 2016年8月份, 他又收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寄來的“商標評審案件答辯通知書

華商報記者在申請人為王守義十三香的“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上看到, 引證商標(第1546438號十三香商標)於2010年認定為馳名商標;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文字完全一樣, 構成近似商標, 違法了《商標法》相關規定, 會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 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同時, 爭議商標是通過摹仿、複製馳名商標而來, 根據《商標法》相關條款, 應對“十三香”馳名商標進行跨類保護。 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

“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他(圖案)光是3個字。 ”趙師傅出示“十三香”注冊商標對比圖顯示, 商品服務範圍、申請時間、註冊號等多項不同外, 商標圖案也不盡相同。

與第一次沒有打過“官司”不同, 這次趙師傅按照對方申請書上提出的請求, 充分準備材料準備答辯。 第二次比較嚴重, “成了案件了。 ”

第二次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店主提醒企業增強商標保護意識

今年2月底, 趙師傅收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書。 經審理查明, 爭議商標由咸陽富民飯店於2000年4月7日, 向商標局提起註冊申請, 於2001年8月7日獲准註冊, 後經商標局核准變更至被申請人名下, 指定使用在第42類飯店、餐館等服務上。 而引證商標由申請人在1999年9月29日向商標局提起註冊申請,

於2001年3月28日獲准註冊, 核定使用在第30類糕點、調味品等商品上。

商標局商標馳字(2010)204號《關於認定“十三香”商標為馳名商標的批復》中載明申請人註冊的“十三香”商標為使用在第30類調味品商品上的馳名商標。

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 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 已經注冊商標, 違法該法相關條款規定的, 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 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對惡意註冊的, 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申請人在2016年4月12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無效宣告申請時, 爭議商標註冊以逾五年, 不予支持。 此外, 王守義十三香提交證據不足證明爭議商標惡意註冊, 故意模仿、抄襲馳名商標的行為也不予支持。最終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很高興。”看到這個結果,趙師傅也想在3·15來臨前,提醒其他企業要增強保護商標品牌意識。

針對此事,華商報記者昨日致電駐馬店市王守義十三香調味品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領導出差不在,她無法回答,等領導回來後她會告知,但具體回復時間不能確定。

華商報記者 薛望

故意模仿、抄襲馳名商標的行為也不予支持。最終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很高興。”看到這個結果,趙師傅也想在3·15來臨前,提醒其他企業要增強保護商標品牌意識。

針對此事,華商報記者昨日致電駐馬店市王守義十三香調味品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領導出差不在,她無法回答,等領導回來後她會告知,但具體回復時間不能確定。

華商報記者 薛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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