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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一直都是大家最為關心的問題, 前幾天農愛邦就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 由於在城裡買了房, 將農村的父母接過來住了幾年之後, 老人想要回老家養老, 但是回到老家之後卻發現宅基地已經被回收了, 這樣的事情其實在很多地方都出現過, 那麼農民的宅基地在什麼情況下回被回收呢?在此農愛邦也整理查找了一些有關資料, 可供村民們參考!
情況一、一戶多宅農村宅基地的確權原則是“一戶一宅”, 對於一戶多宅的, 僅對其一處宅基地進行確權。
咱們都知道城鎮居民是不能擁有農村宅基地的, 所以如果城鎮居民違反規定購買了, 這樣的是不能確權的, 還要回收。
情況三、非法佔據的農村宅基地不屬於村集體所劃分的宅基地範圍的宅基地,
情況四、政府因建設需要征地
政府因建設道路或者其他用途時, 可以通過與農民協商賠償後, 再對其宅基地進行回收。
情況五、長時間荒廢不用很多人搬去城市,
農愛邦友情提示:咱們都知道城市居民不能對宅基地進行繼承, 只能繼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 在時間和外界原因促使下, 房屋面臨消失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