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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打賞主播16萬元,父母能要回這錢不?

近日, 一則新聞報導一名14歲少年謊稱自己已經年滿18歲, 在暑假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 偷用媽媽的金融帳號, 瘋狂打賞了觸手直播平臺的一位王者榮耀遊戲女主播近16余萬元。 而這16萬元是孩子父母兩個人十年後的全部積蓄, 是全家省吃儉用、省下來的的錢都放在餘額寶裡。 對於這16萬元的損失原因, 熊孩父母和觸手TV各執一詞。

熊孩子父母表示:

全家所有收入都放在餘額寶裡面, 孩子知道媽媽的支付寶密碼, 平時玩遊戲用的是自己的手機, 而充值的時候會偷拿媽媽的手機, 充值成功後, 兒子會立即將帳戶變動的提醒短信刪除, 而這也是夫妻倆遲遲未發現此事的原因。 誰又能想到, 這些錢竟這樣沒了。

直播平臺:

熊孩子父母能否追回16萬元, 直播平臺是否要承擔責任?

劉新勇律師提示, 本案中熊孩子打賞遊戲女主播的行為實質上是一種贈與行為,

熊孩與觸手平臺實際上是一種贈與合同關係,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 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同時,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 該合同有效, 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 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視為拒絕追認。 合同被追認之前, 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因此, 本案中熊孩作為未成年即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觸手平臺之間的贈與合同是否生效需要熊孩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予以追認,

在未追認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贈與財產。 在返還的具體數額方面, 因熊孩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在對熊孩的教育及餘額寶帳戶的管理存在過失, 我們認為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損失數額不應全部返還。

來源丨法治旌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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