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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馬路上隨意堆肥料?引發事故可得負責!

案例簡述:

某村村民王某騎摩托車回家, 途中不慎撞到一個雞糞堆摔倒, 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查, 該雞糞堆系張某用於種植的肥料, 臨時堆放於路邊。 王某死亡後, 王某家屬將堆放肥料的張某告上法庭, 法院最終判決張某賠償王某家屬12萬多元。

原本只是圖一時方便臨時堆放肥料, 孰料造成事故被判賠12萬元。 這樣的結局對於張某來說是意料之外的, 然而其實也是張某應有所預料的。 在我國農村廣大地區, 都存在這樣一種現象:農民將糧食、蔬菜等物攤在馬路上晾曬;在馬路上堆放建材, 垃圾等。 似乎這已成為一種農村“特色風景”。

然而, 這樣的風景背後, 事實上隱藏著安全隱患, 一不留神, 可能造成侵權!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98條規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正如以上案例所述, 若堆放物造成他人損害, 物品的堆放者將承擔民事責任。

事實上, 我們作為社會人, 要承擔的責任比想像中更多, 生活中應盡到許多注意義務。 筆者今天為大家梳理幾項生活中常見的侵權責任事項。

一、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 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

關於動物致人損害, 筆者以往已作過詳細介紹, 今日不再贅述。 需要注意的是,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的抗辯事由僅包括被侵權人的故意和重大過失, 而因第三人過錯引起的動物致人損害並不是免責事由, 也即因為第三人過錯, 如張三逗李四家的狗, 狗咬傷王五, 王五可以請求張三承擔賠償責任, 也可請求李四承擔責任。

二、物件致人損害

物件致人損害主要包括六種類型: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造成他人損害。

以上六種類型, 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責任主體應各自盡到合理的管理、維護義務, 避免給他人造成損害。

具體需要注意的有:

(一)建築物是指人工建造的, 固定在土地上, 用於居住、生產或存放物品的設施, 如住宅、寫字樓、倉庫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是指人工建造的, 固定在土地上, 建築物以外的設施, 如道路、隧道、廣告塔、煙囪、屋簷、電梯等;擱置物和懸掛物非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本身,

典型的包括陽臺上的花盆、房屋天花板上的吊扇、腳手架上懸掛的建築工具等等。 對於這些物品, 責任人應當採取合理措施進行加固穩定, 造成他人損害的, 將承擔侵權責任。

(二)堆放物倒塌致人損害, 此處倒塌應作擴張解釋, 即不僅僅指堆放物整體的倒塌, 還包括部分的脫落、墜落、滑落、滾落等。 因此, 堆放人應當選擇合理的地點、高度堆放物品, 並妥善看管。

(三)妨礙通行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一般為堆放人、傾倒人、遺撒人, 但若對公共道路負有管理維護義務的單位或個人未及時清理妨礙物的, 也要承擔責任。

(四)林木折斷, 不僅包括林木枝蔓掉落折斷, 還包括果實墜落砸傷路人、林木倒伏壓損汽車等。 因此,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應及時修剪樹枝、清理林木積雪、採摘果實、加固林木,避免林木帶來危險。

(五)地面施工應盡的義務不僅包括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而且同時要保證警示標誌的穩固和維護,使其持續存在。因此,僅放置安全警示牌的,若警示牌倒伏缺失,導致事故發生的,施工方應承擔責任。

以上侵權行為,在訴訟中需要雙方承擔舉證責任。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則上,應由原告證明所有侵權構成要件,包括存在侵權行為、造成損害結果、行為與結果存在因果關係以及侵權人存在過錯,而被告證明免責事由。

需要注意的是,擱置物、懸掛物和堆放物適用舉證責任倒置,也就是說,被告應舉證證明自己對損害沒有過錯,而不由原告證明。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將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就在我們身邊。生活中,我們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盡到自己的義務,關注生活細節。否則,也許某一天你可能會因為自家陽臺上的一盆小花承擔巨額賠償。

作者: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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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應及時修剪樹枝、清理林木積雪、採摘果實、加固林木,避免林木帶來危險。

(五)地面施工應盡的義務不僅包括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而且同時要保證警示標誌的穩固和維護,使其持續存在。因此,僅放置安全警示牌的,若警示牌倒伏缺失,導致事故發生的,施工方應承擔責任。

以上侵權行為,在訴訟中需要雙方承擔舉證責任。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則上,應由原告證明所有侵權構成要件,包括存在侵權行為、造成損害結果、行為與結果存在因果關係以及侵權人存在過錯,而被告證明免責事由。

需要注意的是,擱置物、懸掛物和堆放物適用舉證責任倒置,也就是說,被告應舉證證明自己對損害沒有過錯,而不由原告證明。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將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就在我們身邊。生活中,我們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盡到自己的義務,關注生活細節。否則,也許某一天你可能會因為自家陽臺上的一盆小花承擔巨額賠償。

作者: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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