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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國家憲法日,這些知識你get√了嗎?

一、國家憲法日的由來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1日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 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決定指出, 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現行憲法是對1954年制定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繼承和發展。

決定說,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決定指出,

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 弘揚憲法精神, 加強憲法實施,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作出這一決定。

二、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是什麼?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在於喚醒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識。 憲法不僅僅是籠統意義上的“國家根本大法”,

它更是管政府的法律。 各級公務人員, 政府機構, 各種行政作為, 必須在憲法框架內活動, 必須有崇高的憲法敬畏感, 把依憲作為放在最高處。

——“國家憲法日” 的設立在於喚醒人民群眾的守法意識。 “國家憲法日”和每年的“國慶”一樣, 給人民群眾所傳遞出積極的守法意識, 堅定人民群眾擁護憲法和捍衛憲法的熱情與決心, 使守法意識隨著“國家憲法日”的誕生而逐步融入每一個人民群眾的基因之中。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在於喚醒廣大公眾參與依法監督的意識。 法治需要司法機關依法裁決、公平裁決、打擊邪惡、弘揚正義, 也需要廣大公眾的有序參與。 只有公眾提升了憲法敬畏感, 時時拿起憲法公器, 監督政府,

督促政府, 公權力才不得不在法制、憲法和規則的框架內活動, 公民的各種合法權益, 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既顯示出中央依法治國的決心、信心和誠意, 也標誌著我們國家的依法治國又進入一個新的里程。 讓越來越多民眾 的“法治觀念”入腦入心, 讓全社會養成善於運用法律來維護合法訴求的習慣, 而不是靠一味的“纏訪”“鬧訪”來解決紛爭, 徹底終結“信訪不信法”, 為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鋪實道路。

三、為什麼要建立國家憲法宣誓制度?

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憲法宣誓看起來只是一種形式,但卻絕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通過這種儀式化的程式,可以強化官員對人民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對憲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賦予一種嶄新的時代形式。憲法宣誓有助於增強宣誓主體的憲法意識,將儀式內化為對宣誓主體的道德約束和法律約束;有助於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督促人民主動去監督宣誓主體的職務行為。憲法宣誓儀式對“保護公民權利、限制公權力”理念的強化,必將增進公職人員依法行使公權力的意識,以及公民的法制意識,並增強民眾對公權力的信任,從而在整個社會上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本圖文由膠州市司法局提供

三、為什麼要建立國家憲法宣誓制度?

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憲法宣誓看起來只是一種形式,但卻絕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通過這種儀式化的程式,可以強化官員對人民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對憲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賦予一種嶄新的時代形式。憲法宣誓有助於增強宣誓主體的憲法意識,將儀式內化為對宣誓主體的道德約束和法律約束;有助於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督促人民主動去監督宣誓主體的職務行為。憲法宣誓儀式對“保護公民權利、限制公權力”理念的強化,必將增進公職人員依法行使公權力的意識,以及公民的法制意識,並增強民眾對公權力的信任,從而在整個社會上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本圖文由膠州市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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