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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關於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申請,注意事項看這裡!!

國科金髮計〔2017〕116號

為做好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以下簡稱專案)申請和2017年應結題專案結題等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專案申請

(一)專案申請接收。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2018年度專案申請集中接收工作自2018年3月1日開始, 3月20日16時截止(3月17日、18日照常辦公, 其他法定節假日不辦公)。

2.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專案、重點專案、部分重大專案、部分重大研究計畫專案、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創新研究群體專案、地區科學基金專案、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專案、部分聯合基金專案、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專案(自由申請)、數學天元基金專案、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專案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請範圍的部分專案類型, 專案指南將另行公佈。 對於隨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等專案, 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4.2018年對重點專案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專案開展無紙化申請試點。 申請時依託單位只需線上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 專案獲批准後,在提交《資助專案計畫書》時再補交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A4紙), 其簽字蓋章的資訊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各類型專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採用線上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專案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專案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相關類型專案管理辦法, 於2018年1月15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路資訊系統(以下簡稱資訊系統;沒有系統帳號的申請人請向依託單位基金管理連絡人申請開戶), 按照各類型專案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2.申請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

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 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 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預算表》。 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專案的, 專案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專案資金預算, 經所在單位審核後, 由申請人匯總編制。

3.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 線上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下載列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 並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申請人應及時向依託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

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 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

(四)依託單位事項。

依託單位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組織申請工作, 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 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具體要求如下:

1.依託單位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專案申請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並統一報送經依託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重點專案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專案除外)。

鑒於全部專案均採用線上方式撰寫並提交申請書, 資訊系統需要一定時間處理, 請依託單位根據實際情況, 確定本單位專案申請書收取的截止時間。

2.依託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時, 需通過資訊系統逐項確認。

3.依託單位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 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專案清單, 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依託單位可將紙質申請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專案材料接收工作組(以下簡稱材料接收組)。 採用郵寄方式的, 請在專案申請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准)以快遞方式郵寄, 以免延誤申請, 並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請材料”。

(五)受理資訊公佈。

自然科學基金委於2018年5月5日前公佈申請專案初審結果,並受理複審申請。

二、專案結題

(一)專案負責人事項。

專案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專案研究成果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類型專案管理辦法,根據專案的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專案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並保證填報內容真實、資料準確,注意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於國家科學技術秘密範圍的內容。

1.專案負責人登錄資訊系統,按要求撰寫結題/成果報告並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後一併線上提交;專案負責人下載並列印最終PDF版本結題/成果報告,向依託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專案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電子版一致。

2.專案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決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財務等部門及時清理帳目與資產,如實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決算表》,確保決算資料真實、準確,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專案的,專案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資金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專案負責人匯總編制。

3.專案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專案批准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複製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

4.自然科學基金委在准予項目結題之後,將在科學基金共用服務網(npd.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www.nstrs.cn)上公佈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二)依託單位事項。

依託單位應按照《條例》等要求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並於2018年2月26日-3月1日(16時以前)期間將結題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未按時報送結題材料的應結題專案,按逾期待結題處理,計入相應的限項申請範圍,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專案負責人和依託單位進行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1.依託單位通過資訊系統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並逐項確認,在規定的結題材料報送時間內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單位公函、結題專案清單和《專案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2.依託單位可將紙質結題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材料接收組。採用郵寄方式的,請在結題材料報送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准)以快遞方式郵寄,以免延誤結題,並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結題材料”。

三、專案進展報告、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及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一)專案進展報告。

專案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資訊系統,按要求線上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專案進展報告》(以下簡稱進展報告);依託單位按《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等要求,通過資訊系統對進展報告進行審核,並於2018年1月15日前逐項確認,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進展報告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

依託單位按照《關於組織編報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的通知》的具體要求,線上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以下簡稱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於2018年1月15日-3月20日(16時以前)期間提交電子材料。依託單位完成電子版撰寫後,下載列印最終PDF版本的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一式一份,應保證紙質材料與電子版內容一致)並加蓋依託單位公章,直接送達或寄送至自然科學基金委材料接收組。採用郵寄方式的,請在報送截止時間2018年3月20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准)以快遞方式郵寄,並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對未按規定提交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的,按《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依託單位通過資訊系統線上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專案年度管理報告》(以下簡稱年度管理報告),於2018年4月1日-15日(16時以前)期間提交電子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年度管理報告的,按《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四、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組負責統一接收依託單位送達或郵寄的申請材料、結題材料和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材料,各局(室)及科學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託單位報送的材料。

(二) 材料接收組辦公地點設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行政樓101房間,2018年3月16日-20日期間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廳集中辦公。

五、其他

(一)為保證依託單位資訊的準確性和一致性,專案申請集中接收期如果有依託單位發生單位名稱變化的,應於3月1日前完成變更手續。

(二)《指南》於2017年12月底發行,並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佈。

(三)自然科學基金委隨時公佈新的專案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動態,請申請人和依託單位關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瞭解相關資訊。

(四)申請書、結題/成果報告等紙質材料建議雙面列印並裝訂。

六、電話、網址和通訊位址

(一)諮詢電話。

材料接收組

010-62328591

資訊系統技術支援(資訊中心)

010-62317474

財務諮詢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760

各專案類型諮詢

面上項目、重點專案、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專案等

010-62327230

010-62325557

010-62327008

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創新研究群體專案、地區科學基金專案、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專案等

010-62328623

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計畫專案、重大專案、聯合基金專案等

010-62327015

010-62328484

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專案

010-62327001

(二)各部門諮詢電話。

數理科學部

62326911

化學科學部

62326906

生命科學部

62329190

地球科學部

62327157

工程與材料

科學部

62326887

資訊科學部

62327929

管理科學部

62326898

醫學科學部

62328991

62328552

辦公室

62327087

計畫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財務局

62327016

國際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

62325544

機關服務中心

62326949

(三)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學基金網路資訊系統網址: https://isisn.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組通訊位址及聯繫方式。

通訊位址: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號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

郵遞區號:100085 聯繫電話:010-6232859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17年11月27日

(五)受理資訊公佈。

自然科學基金委於2018年5月5日前公佈申請專案初審結果,並受理複審申請。

二、專案結題

(一)專案負責人事項。

專案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專案研究成果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類型專案管理辦法,根據專案的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專案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並保證填報內容真實、資料準確,注意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於國家科學技術秘密範圍的內容。

1.專案負責人登錄資訊系統,按要求撰寫結題/成果報告並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後一併線上提交;專案負責人下載並列印最終PDF版本結題/成果報告,向依託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專案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電子版一致。

2.專案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決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財務等部門及時清理帳目與資產,如實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決算表》,確保決算資料真實、準確,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專案的,專案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資金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專案負責人匯總編制。

3.專案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專案批准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複製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

4.自然科學基金委在准予項目結題之後,將在科學基金共用服務網(npd.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www.nstrs.cn)上公佈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二)依託單位事項。

依託單位應按照《條例》等要求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並於2018年2月26日-3月1日(16時以前)期間將結題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未按時報送結題材料的應結題專案,按逾期待結題處理,計入相應的限項申請範圍,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專案負責人和依託單位進行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1.依託單位通過資訊系統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並逐項確認,在規定的結題材料報送時間內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單位公函、結題專案清單和《專案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2.依託單位可將紙質結題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材料接收組。採用郵寄方式的,請在結題材料報送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准)以快遞方式郵寄,以免延誤結題,並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結題材料”。

三、專案進展報告、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及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一)專案進展報告。

專案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資訊系統,按要求線上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專案進展報告》(以下簡稱進展報告);依託單位按《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等要求,通過資訊系統對進展報告進行審核,並於2018年1月15日前逐項確認,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進展報告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

依託單位按照《關於組織編報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的通知》的具體要求,線上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以下簡稱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於2018年1月15日-3月20日(16時以前)期間提交電子材料。依託單位完成電子版撰寫後,下載列印最終PDF版本的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一式一份,應保證紙質材料與電子版內容一致)並加蓋依託單位公章,直接送達或寄送至自然科學基金委材料接收組。採用郵寄方式的,請在報送截止時間2018年3月20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准)以快遞方式郵寄,並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專案資金年度收支報告”。對未按規定提交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的,按《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依託單位通過資訊系統線上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專案年度管理報告》(以下簡稱年度管理報告),於2018年4月1日-15日(16時以前)期間提交電子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年度管理報告的,按《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四、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組負責統一接收依託單位送達或郵寄的申請材料、結題材料和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材料,各局(室)及科學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託單位報送的材料。

(二) 材料接收組辦公地點設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行政樓101房間,2018年3月16日-20日期間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廳集中辦公。

五、其他

(一)為保證依託單位資訊的準確性和一致性,專案申請集中接收期如果有依託單位發生單位名稱變化的,應於3月1日前完成變更手續。

(二)《指南》於2017年12月底發行,並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佈。

(三)自然科學基金委隨時公佈新的專案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動態,請申請人和依託單位關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瞭解相關資訊。

(四)申請書、結題/成果報告等紙質材料建議雙面列印並裝訂。

六、電話、網址和通訊位址

(一)諮詢電話。

材料接收組

010-62328591

資訊系統技術支援(資訊中心)

010-62317474

財務諮詢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760

各專案類型諮詢

面上項目、重點專案、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專案等

010-62327230

010-62325557

010-62327008

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專案、創新研究群體專案、地區科學基金專案、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專案等

010-62328623

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計畫專案、重大專案、聯合基金專案等

010-62327015

010-62328484

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專案

010-62327001

(二)各部門諮詢電話。

數理科學部

62326911

化學科學部

62326906

生命科學部

62329190

地球科學部

62327157

工程與材料

科學部

62326887

資訊科學部

62327929

管理科學部

62326898

醫學科學部

62328991

62328552

辦公室

62327087

計畫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財務局

62327016

國際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

62325544

機關服務中心

62326949

(三)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學基金網路資訊系統網址: https://isisn.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組通訊位址及聯繫方式。

通訊位址: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號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

郵遞區號:100085 聯繫電話:010-6232859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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