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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婚房,父母首付登記一方名下,離婚照樣平分?

新婚是件令人幸福的事情, 婚姻意味著一個人對家庭對社會多了一份責任, 但是對於一些人來說, 由於婚前雙方並沒有深入的瞭解, 婚後生活並不幸福, 最終雙方選擇了離結婚, 那麼後續產生了一些問題, 成為了離婚雙方都頭疼的事情, 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一個案例, 講講離婚後房產該如何劃分!

2010年朱某和劉某由於二人婚前對雙方不能夠瞭解感情破裂, 決定離婚, 但就該房產是屬於朱某的個人財產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產生了爭議。

朱某起訴至法院, 主張因首付款為其父母出資, 並登記在其個人名下, 故應為其個人財產, 不同意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劉某主張因貸款為雙方共同償還, 故要求將房屋作為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 並向法院提交房屋評估申請。

最終法院駁回了朱某的訴訟請求, 判決該套房產屬於朱某和劉某的共同財產。 朱某表示非常不理解那麼法院如此判決正常嗎?

案件分析:

故而此套房產應當判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判決無誤!!

溫馨提示:

婚姻不是兒戲, 在婚前雙方應該全方位的瞭解對方, 如果遇到了相關法律問題, 也不要慌張, 要通過正規的法律途徑, 優秀的律師團隊, 來維護自身的財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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