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昨日, 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召開了進一步加強渣土運輸車輛整治工作會議。 記者從會上獲悉, 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于6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渣土運輸車輛整治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 由市城管辦牽頭城管、住建、公安交警、交通、環保、國土、水務、軌道辦等部門, 成立市渣土運輸車輛整治行動督導組, 對全市渣土運輸車輛整治工作進行督導。 整治期間將分成若干小組, 日夜不間斷地對全市工地、路面渣土運輸車輛進行巡查、督導和執法。 據介紹, 本次整治時間為12月11日起至2018年春節前。
據悉, 整治期間, 將對全市所有房屋、交通、水利在建出土、回填工地, 以及國有儲備用地、“三通一平”出土、回填工地使用未經審批渣土運輸車輛的, 根據《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39號令)第二十二條, 嚴格處罰。 其次, 對整治中發現未經審批的車輛從事渣土運輸行為的, 一律扣車並處罰。 此外, 對在渣土運輸過程沿途丟棄、遺撒的, 未密閉的車輛, 一律扣車並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