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 鄭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 發佈《關於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的通告》, 宣佈鄭州市12月4日0時至2017年12月31日24時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發佈會上, 鄭州市環保局通報, 根據環境保護部機動車排汙監控中心研究, 機動車已成為PM2.5的主要來源。 目前, 鄭州市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300萬輛, 機動車污染日益突出, 亟須解決。
而根據氣象部門預測, 今年12月份我省霧霾日數較常年偏多。 為貫徹落實全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衝刺30天會議精神, 經市政府研究, 決定在主城區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
限行時間為:2017年12月4日0時至2017年12月31日24時。
限行區域為:東三環(原107輔道)、南三環、西三環、北三環(均不含本路)以內區域的所有道路。
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元數字為准), 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 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對違反限行規定的機動車, 交警部門將採取現場和非現場的方式進行依法查處和處罰, “闖禁行”的處罰標準為罰款100元、記3分。
6種車輛不受限制
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2.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計程車、郵政(含快遞)運輸車、押款專用車、保險理賠勘查車、學校的校車;
3.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等專用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6.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為漸變綠色、由左至右第二位元字母為“D”的微型、輕型純電動汽車和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為黃綠雙拼色、最後一位元字母為“D”的中型、重型純電動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