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珠江口發生嚴重貨輪相撞事故, 搜航網有第一時間進行報導並提醒此次事故可能對進出廣州, 東莞及其他珠江駁船業務造成影響!(突發丨珠江口發生嚴重撞船事故, 進出廣州港及其他珠江駁船業務或將受影響!)
事故水域在經過持續多日的搜救工作後, 據搜航網從相關海事部門獲悉, 事故水域因搜救工作雖然暫時還不能完全恢復正常通航, 但據廣州海事消息廣州港伶仃航道51-47號燈浮附近水域臨時航路12月2日起開通。
各位船員朋友:
為儘量減小廣州港49號燈浮南側航道內沉船打撈作業(位置:22°41.200′N,113°41.0′E)對港口生產的影響,
非常重要, 請注意!
1.使用時間:2017年12月2日起每天0600時-1800時;停止使用時間另行通告。
2.限定條件:風力小於6級時使用。
3.臨時航路內實行有計劃單向通航, 航經船舶吃水按照10%富裕水深控制;速度原則上控制在8節內;禁止船舶在臨時航路內並行,
4.臨時航路現場設有拖輪應急, 過往船舶除服從廣州VTS的交通組織外, 還應服從海巡船艇的現場指揮。
5.廣州港49號燈浮南側航道內沉船(位置:22°41.200′N,113°41.0′E).
通過臨時航路注意事項
一、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項:
(一)進港時, 船舶航行至47號燈浮時轉入臨時航路, 真航向008°, 航行0.66海裡抵臨時航路右側標轉真航向328°, 航行0.8海裡抵50號燈浮轉入原伶仃航道航行。 出港時, 船舶沿上述航線反向航行。
(二)33LD錨地暫停使用。
二、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使用期間:
(一)撤除廣州港49號燈浮, 廣州港50號燈浮沿航道軸線北移0.4海裡到 22°41.863′N,113°40.758′E。
(二)在22°41. 248′N,113°41. 315′E 增設臨時航路右側標1座;在22°41. 200′N,113°41. 130′E增設東方位標1座。
三、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位於伶仃水道北段,全長約1.46海裡, 最小海圖水深9.4米, 航路中心沿以下三點連線:
1、臨時航路北端22°42.0′N, 113°40.812′E;
2、臨時航路轉彎點22°41.248′N, 113°41.255′E;
3、臨時航路南端22°40.591′N, 113°41.154′E。
珠江口船舶安全航行提醒:
珠江口水域船舶密度大, 航路複雜, 特別是冬季, 尤其進入11月份後, 冬季季風將由北向南陸續影響我國內陸和沿海地區。 寒潮大風由於風力強勁, 造成海浪較大, 對船舶航行作業將產生較大影響, 沿海中小海輪、小型集裝箱船和砂石運輸船舶要特別注意做好防禦工作, 切勿冒險航行。
1.提前部署, 積極準備。 及時查閱相關天氣預報, 做好氣象分析, 在大風浪到來之前提前部署防抗寒潮大風工作, 提前固定甲板索具,
2.加強瞭望, 謹慎駕駛, 勤測船位。 按規定守聽高頻VHF(虎門大橋以內守聽08頻道/虎門大橋以外守聽09頻道)和開啟AIS。 避免船舶偏航和發生碰撞、擱淺、觸礁事故, 避讓時應充分考慮船舶在大風浪中操縱困難因素, 及早採取避讓措施, 並應儘量避免在大風浪中調頭。
3.做好貨物積載、系固和綁紮。 一是注意輕重搭配, 特別是箱體貨或托盤貨, 避免上重下輕現象, 影響船舶穩性;二是注意避免浪損, 通風、導門、水密門、艙蓋做好水密措施, 甲板貨要防止浪擊下海,
4.謹防船員意外落水。 寒潮大風天氣情況下, 船舶搖晃厲害, 船員意外落水的風險高, 且水溫較低, 一旦落水, 獲救的成功率較低, 因此船員在甲板行走、作業過程中應按要求穿好工作救生衣、防滑鞋以及必要的防護用品, 謹防發生意外落水。
5.調整航速、航向, 避免諧搖。 大風浪中航行, 當船舶橫搖週期與波浪週期接近相等時會產生諧搖現象, 強烈的橫搖, 船舶有傾覆的危險, 應果斷採取措施, 適當調整航向、航速, 以避免諧搖。航行中船頭受浪,當縱搖週期等於波浪週期時,強烈的縱搖會使甲板大量上浪和造成拍底現象,應採取滯航以減少激烈的縱搖。
6.嚴禁內河船舶非法參與海上運輸。
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事局
穗海航〔2017〕434號
航行通告
為配合廣州港49號燈浮南側航道內沉船(位置:22°41.200′N,113°41.0′E)打撈作業,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正常生產,設置了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位於伶仃水道北段,全長約1.46海裡,最小海圖水深9.4米,航路中心沿以下三點連線(見附圖):
1、臨時航路北端22°42.0′N,113°40.812′E;
2、臨時航路轉彎點22°41.248′N,113°41.255′E;
3、臨時航路南端22°40.591′N,113°41.154′E。
二、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使用時間:2017年12月2日起每天0600時-1800時,風力小於6級時,停止使用時間另行通告。
三、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使用期間:
(一)撤除廣州港49號燈浮,廣州港50號燈浮沿航道軸線北移0.4海裡到22°41. 863′N,113°40.758′E。
(二)在22°41. 248′N,113°41. 315′E 增設臨時航路右側標1座;在22°41. 200′N,113°41. 130′E增設東方位標1座。
(三)臨時航路內實行有計劃單向通航,航經船舶吃水按照10%富裕水深控制,速度原則上控制在8節內,禁止船舶在臨時航路內並行,追越。
(四)臨時航路現場設有拖輪應急,過往船舶除服從廣州VTS的交通組織外,還應服從海巡船艇的現場指揮。
四、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項:
(一)進港時,船舶航行至47號燈浮時轉入臨時航路,真航向008°,航行0.66海裡抵臨時航路右側標轉真航向328°,航行0.8海裡抵50號燈浮轉入原伶仃航道航行。出港時,船舶沿上述航線反向航行。
(二)33LD錨地暫停使用
五、本通告未規定的,按照《廣東海事局轄區船舶安全航行規定》等規定執行。
六、本通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事局負責解釋。
以避免諧搖。航行中船頭受浪,當縱搖週期等於波浪週期時,強烈的縱搖會使甲板大量上浪和造成拍底現象,應採取滯航以減少激烈的縱搖。6.嚴禁內河船舶非法參與海上運輸。
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事局
穗海航〔2017〕434號
航行通告
為配合廣州港49號燈浮南側航道內沉船(位置:22°41.200′N,113°41.0′E)打撈作業,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正常生產,設置了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位於伶仃水道北段,全長約1.46海裡,最小海圖水深9.4米,航路中心沿以下三點連線(見附圖):
1、臨時航路北端22°42.0′N,113°40.812′E;
2、臨時航路轉彎點22°41.248′N,113°41.255′E;
3、臨時航路南端22°40.591′N,113°41.154′E。
二、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使用時間:2017年12月2日起每天0600時-1800時,風力小於6級時,停止使用時間另行通告。
三、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使用期間:
(一)撤除廣州港49號燈浮,廣州港50號燈浮沿航道軸線北移0.4海裡到22°41. 863′N,113°40.758′E。
(二)在22°41. 248′N,113°41. 315′E 增設臨時航路右側標1座;在22°41. 200′N,113°41. 130′E增設東方位標1座。
(三)臨時航路內實行有計劃單向通航,航經船舶吃水按照10%富裕水深控制,速度原則上控制在8節內,禁止船舶在臨時航路內並行,追越。
(四)臨時航路現場設有拖輪應急,過往船舶除服從廣州VTS的交通組織外,還應服從海巡船艇的現場指揮。
四、廣州港伶仃水道51-47號燈浮臨時航路船舶安全航行注意事項:
(一)進港時,船舶航行至47號燈浮時轉入臨時航路,真航向008°,航行0.66海裡抵臨時航路右側標轉真航向328°,航行0.8海裡抵50號燈浮轉入原伶仃航道航行。出港時,船舶沿上述航線反向航行。
(二)33LD錨地暫停使用
五、本通告未規定的,按照《廣東海事局轄區船舶安全航行規定》等規定執行。
六、本通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海事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