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告訴我, 遺忘比記得更難。
你知道嗎?
想要記得一個人, 大概只需要五秒鐘, 一秒鐘記得名字, 一秒鐘記得長相, 一秒鐘記得相遇的情況,
可是忘記一個人, 我不知道需要多長時間。
很多人都會問這樣的一個問題, 要怎麼遺忘一個人?怎麼才能快速忘掉一個人?你為了遺忘這個人, 用了什麼辦法?
這些問題, 我相信曾經的你們在深夜裡,
你們說, 真的沒有快速忘掉一個人的辦法嗎?
有的, 那就是尋找下一個人。
有的人, 需要幾個月, 有的人呢, 需要幾年, 那麼你呢?你需要多久?
我印象最深刻的, 是朋友在失戀痛哭之後, 向我問過的一個問題:我把我最愛的人弄丟了, 怎麼辦?
我的這個回答, 很無奈也很現實。
丟都丟了, 就別再難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