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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聚焦:黨員幹部必看!中紀委又揪出10種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

西寧檢察預防

近日, 習近平總書記就查擺和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作出重要指示, 強調“糾正‘四風’不能止步,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再次向全黨釋放強烈信號——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 馳而不息改進作風。

中央紀委有關負責同志在接受採訪時指出目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在一些地方和單位問題還比較突出, 主要有10種表現:

一是在貫徹落實方面, 有的領導幹部對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表態多調門高, 但行動少落實差, 虛多實少, 僅僅滿足於“輪流圈閱”“層層轉發”“安排部署”, 個別領導幹部說一套做一套, 我行我素。

二是在調查研究方面, 有的單位搞形式、走過場, 像打造旅遊線路一樣打造“經典調研線路”, 無論什麼調研主題, 去的是同一條路線、訪的是同一批物件、聽的是同一套說辭, 搞“大夥演、領導看”的走秀式調研。

三是在服務群眾方面, 有的單位表面上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門好進、臉好看”, 但還是“事難辦”, 將過去的“管卡壓”變成了現在的“推繞拖”;有的政務服務熱線電話長期無人接聽;有的政府網站更新的內容主要是領導活動, 政務公開、便民服務等欄目幾乎成為僵屍欄目。

四是在項目建設方面, 一些地方熱衷於打造領導“可視範圍”內的專案工程, 而不考慮客觀實際, “不怕群眾不滿意, 就怕領導不注意”“獎狀一屋子, 工作還是老樣子”。

五是在召開會議方面, 一些地方無論什麼會議都要層層重複開, 一個接一個, 檢查評比走馬燈, 導致幹部疲于應付, 沒有時間抓落實。

六是在改進文風方面, 有的地方寫檔、制檔機械照搬照抄, 出臺制度規定“依葫蘆畫瓢”,

內容不是來自調查研究, 而是源自抄襲拼湊。

七是在責任擔當方面, 有的領導幹部“只求不出事, 寧願不做事”, 凡事都要上級拍板, 避免自己擔責, 甚至層層往上報、層層不表態。

八是在工作實效方面, 有的地方對工作不重實效重包裝, 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 一項工作剛開始就急於總結成績、宣傳典型, 搞“材料出政績”。

九是在履行職責方面, 有的部門熱衷於與下屬單位簽訂“責任狀”, 將責任下移, 試圖讓下級的“責任狀”成為自己的“免責單”。

十是在對待問題方面, 有的黨員幹部對身邊不良風氣和違規問題態度漠然,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知情不報、聽之任之, 甚至在組織向其瞭解情況時仍不說真話。 這些問題,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 “看似新表現, 實則老問題”, 必須要下大力氣加以整治。

留言來講講, 在你的身邊, 有沒有這些問題的存在呢?

黨員幹部這些紅線千萬別碰!

近年來, 管黨治黨的籬笆越收越緊, 紀律規矩的“紅線”不可逾越。 黨員幹部們注意了, 以下這些邊界必須分清!

1.哪些行為屬於違規配備使用公車?

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主要有7種表現形式:

①公車私用;

②違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③違規私停私放;

④違規超編制配備公車;

⑤違規配備超標車;

⑥違規裝飾公車;

⑦其他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

2.幹部參加學習培訓, 要注意什麼?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要求:

①幹部在校學習期間, 要住在學員宿舍, 吃在學員食堂。 學員之間、教員和學員之間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 班級、小組不得以集體活動為名聚餐吃請。

②學員不得外出參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 對違反規定的學員予以退學處理。

③組織學員外出進行現場教學、實地考察調研等活動時,不准警車帶路,不接受宴請,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紀念品和土特產,不安排與學習無關的旅遊和娛樂活動。對違反規定的,追究培訓機構有關領導和帶隊負責人的責任。

④學員不准接受和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及土特產等,不得接待以探望為名的各種禮節性來訪。對於接受和贈送貴重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將有關情況通報幹部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按規定處理。

⑤學員之間不准以學習交流、對口走訪、交叉考察、集體調研等名義互請旅遊。對違反規定的學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約談提醒、通報批評或責令退學。

⑥學員必須自己動手撰寫發言材料、學習體會、調研報告和論文等,不准請人代寫,不准抄襲他人學習研究成果,不准秘書等工作人員“陪讀”。對違反規定的學員,視情節輕重予以取消成績、通報批評或責令退學。

⑦學員學習培訓期間,不得留公車駐校,不得借用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伴讀”。對違反規定的學員,予以通報批評。

3.中學、大學都有同學會,參加這些同學會是否都視作違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但該條規定的主體僅是“黨員領導幹部”,體現了對黨員領導幹部的高要求。

另外,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是指未經登記註冊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黨員包括領導幹部在正常範圍內的老鄉、校友、戰友聚會並不違反黨的紀律。

4.怎樣叫"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沒有對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行為搞簡單的“一刀切”,而是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了規定。一是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也就是說,對於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一律不准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要予以紀律處分。

所謂“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一是指在禮節上講究有來有往,換句話說就是你對我怎麼樣,我也對你怎麼樣,不能只來不往。二是指明顯超出了當地正常經濟水準、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的禮品、禮金價值。具體給予處分時應根據各種因素綜合考慮酌情處理。

③組織學員外出進行現場教學、實地考察調研等活動時,不准警車帶路,不接受宴請,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紀念品和土特產,不安排與學習無關的旅遊和娛樂活動。對違反規定的,追究培訓機構有關領導和帶隊負責人的責任。

④學員不准接受和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及土特產等,不得接待以探望為名的各種禮節性來訪。對於接受和贈送貴重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將有關情況通報幹部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按規定處理。

⑤學員之間不准以學習交流、對口走訪、交叉考察、集體調研等名義互請旅遊。對違反規定的學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約談提醒、通報批評或責令退學。

⑥學員必須自己動手撰寫發言材料、學習體會、調研報告和論文等,不准請人代寫,不准抄襲他人學習研究成果,不准秘書等工作人員“陪讀”。對違反規定的學員,視情節輕重予以取消成績、通報批評或責令退學。

⑦學員學習培訓期間,不得留公車駐校,不得借用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伴讀”。對違反規定的學員,予以通報批評。

3.中學、大學都有同學會,參加這些同學會是否都視作違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但該條規定的主體僅是“黨員領導幹部”,體現了對黨員領導幹部的高要求。

另外,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是指未經登記註冊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黨員包括領導幹部在正常範圍內的老鄉、校友、戰友聚會並不違反黨的紀律。

4.怎樣叫"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沒有對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行為搞簡單的“一刀切”,而是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了規定。一是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也就是說,對於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一律不准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要予以紀律處分。

所謂“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一是指在禮節上講究有來有往,換句話說就是你對我怎麼樣,我也對你怎麼樣,不能只來不往。二是指明顯超出了當地正常經濟水準、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的禮品、禮金價值。具體給予處分時應根據各種因素綜合考慮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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