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前段時間結婚的時候, 我媽就說, 家裡面剛給我弟弟蓋了房子, 這手頭裡沒有太多的錢了, 而且說好的五萬的彩禮, 那邊又給變了,
所以後來我就偷偷的瞞著婆家, 給我娘家弟弟轉過去了十萬塊錢, 當時我弟弟還和我說, 這錢到時候會還給我, 又說和新娘都說好了, 到時候拿收到的禮錢還給我, 我也是笑了笑, 這都是自己家人, 有錢了就還給我就成, 也不著急。 可是嘴上雖然這麼說的, 心裡面卻也是在嘀咕, 這回去該怎麼和老公說, 畢竟十萬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我想了半天才算是想了一個法子。
可是我這還沒有回去呢,
就接到了老公的電話,
說什麼他媽生病住院的時候,
我都不願意給錢,
現在居然偷偷的給人家轉出去了十萬,
說我眼裡只有我娘家爸媽,
沒有他爸媽,
當時我就愣住了,
這當初婆婆生病的時候,
也是公公說的,
兩家均攤,
可是老公非要大包大攬地,
我肯定不答應啊,
現在我給娘家錢是我的不對,
可是也不能都不聽我的解釋就和我離婚吧,
你們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