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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寫協商民主新篇章

人民政協網北京12月11日電漫漫歷史長河, 時間帶著厚重的墨香, 不斷抒寫新的篇章。 中國這艘巨輪, 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道路上, 不斷劈波斬浪, 奮力前行。

同樣的征程, 人民政協始終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 牢牢把握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 與時代同發展, 與祖國共奮進。

時間回到2012年, 舉世矚目的中共十八大在北京召開, 會議提出“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 “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管道作用”。 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將“協商民主”寫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之中。

黨中央做出的一系列戰略部署, 賦予了人民政協更重大、更光榮的使命, 也為人民政協完成這一使命指明了方向。 政協協商, 在改革中被注入越來越多的時代新意。

“我們要把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納入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總體佈局中去謀劃、去推進”“要切實增強協商實效”“要深入拓展協商民主的形式”……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閉幕會上, 剛剛當選為全國政協主席的俞正聲高聲說道。

此後全國政協的多個重要會議場合, “協商”成為熱詞, 提及的次數越來越多, 越來越有新意。 這些新提法、新觀點、新理念, 既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內在要求, 也是全國政協努力奮進的方向。

前進的號角已經響起, 一幅協商議政新格局的藍圖,

徐徐展開。

加強頂層設計, 完善制度保障, 規範運行機制

中共十八大“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提出, 為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實踐增添了豐富的時代元素和實踐土壤, 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人民政協要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 不斷提高協商民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水準。 ”俞正聲主席的重要講話為全國政協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指明了方向。

思想上高度重視, 行動上迅速堅決。 2013年, 《關於制定全國政協年度協商計畫的辦法》正式出臺, 這是全國政協經中共中央批准, 制定的新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政治協商年度計畫”。 計畫, 即是工作指南。 有了計畫, 每年要幹什麼、怎麼幹, 心中有數,

協商議政能夠保持經常性和有效性, 避免隨意性和流於形式。

制訂計畫的過程, 本身也是協商的過程。 據全國政協有關人員介紹, 每年的年度協商計畫都是在廣泛徵求意見、集思廣益、不斷協商的基礎上產生, 最後起草協商計畫草案提請主席會議審議通過後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定。 從2014年開始, 全國政協通過制定年度協商計畫對每年開展的各類重大協商議政活動進行統籌安排, 使之進入中共中央、國務院總體工作部署和決策程式, 大大增強了各類協商議政活動的計劃性, 提高了協商的權威性。

“這是十二屆全國政協最大的制度創新之一, 也是開創新局面, 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走出的關鍵一步。

”全國政協委員楊健如是評價。

還有一個讓許多人津津樂道的制度創新, 是2013年9月18日, 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六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協全國委員會雙周協商座談會工作辦法(試行)》。

一個月後, 第一次雙周協商座談會召開, 並於此後頻頻見諸各大媒體, 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這標誌著一種新的定期邀請各界別委員座談交流、聽取意見和建議的協商形式在全國政協正式創立實行。

其實, 雙周協商座談會這個新增的協商議政平臺發源於上世紀50年代的雙周座談會。 中斷了近半個世紀後再度重啟, 有些人很快發現, 會議名稱中多了“協商”二字。

兩字之差, 含義不同。 全國政協副秘書長舒啟明說:“它不是簡單的一個名稱變化。

在繼承已有工作形式的基礎上, 把黨中央關於協商民主的要求嵌入進去, 形成一種重要的協商平臺, 最終把改革的成果及時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 ”

雙周協商座談會每兩周舉行一次, 每次20人左右, 邀請各界別的委員特別是黨外人士座談交流, 會後根據各方意見形成書面報告,遞交相關決策部門參考。

參與人員發現, “高大上”的雙周協商座談會, 關注的問題往往是“小切口”。 “題目小一點, 討論的問題集中一點。 ”俞正聲主席強調, 要善於從關係全域的小問題入手, 選准一個切入點, 真正把它研究透, 以點帶面、點面結合, 切實找出解決問題的有效對策。

2016年12月23日, 俞正聲主席在中共全國政協黨組年度民主生活會上指出, 要“認真總結雙周協商座談會工作實踐,進一步完善雙周協商座談會制度”。

2017年5月18日,《工作辦法》“升格”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雙周協商座談會工作規則》,並在第五十九次主席會議上審議通過。這標誌著雙周協商座談會進入了制度保障、規範運行的新階段。

如果說,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是修建大廈的根基和靈魂,那麼制度建設就是一塊又一塊堅實的磚石。大會發言工作規則、主席會議工作規則、主席、副主席聯繫界別和專委會制度、雙周協商座談會工作規則、專題協商會工作辦法……5年來,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提出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多個要求,十二屆全國政協加強制度創新,制定和修訂了近20項制度檔,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政協章程為核心,覆蓋會議組織、經常性工作、自身建設等制度體系,協商民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水準不斷提高,協商議政活動更加有序有效進行。

豐富協商形式,增加協商密度,拓展協商內容

每年三月,人們自然會想到春天的北京,想到人頭攢動的人民大會堂,想到幾乎所有國內外主流媒體聚焦的“兩會時間”。

2016年春,很多人欣喜地發現,傳統的“兩會”注入了更多“協商”因數。

3月11日下午,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在各委員駐地舉行小組和聯組會議,圍繞本組委員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討論協商建言獻策。40多個部委共210多名同志到會聽取意見並互動協商。

這種以界別小組為單位自主提出選題或主題開展討論並邀請部委同志現場協商互動的會議形式是此次政協大會的創新做法,得到了委員們的充分肯定和部委同志的積極評價。

“把設置討論議題的權利交給界別,充分體現了民主;邀請相關部委領導同志參會,使交流協商更為直接有效,促進了政協會議的民主協商。”多年參加政協全會的邵鴻常委感觸頗深。

當然,協商民主政協實踐的亮麗風景,不只在“兩會”。

2014年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更加靈活、更加經常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和提案辦理協商。”

“更加靈活、更加經常”,要求政協協商既豐富多彩,又持久有序。

俞正聲主席首先想到的是改變“年委員、季常委、月主席”的現狀。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閉幕會上,他提出,“要深入拓展協商民主的形式,完善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創新政協經常性工作方式,拓寬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管道,努力構建多層次、全方位協商格局。”

2013年開始,全國政協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打破慣例,由以往的一年1次增加到一年2次;2014年起,專題協商會從每年1次增加到2次;2014年10月起,一年20次左右的雙周協商座談會“登場”……

“除全體會議外,其他的主要協商議政活動次數至少增加了1倍以上。”成都飛北京,再從北京飛成都,住川全國政協委員施傑這幾年早已習慣當“空中飛人”。“家裡存放著厚厚一遝登機牌,捨不得扔。”

小小的登機牌背後,折射的是協商之變——協商密度增加了,協商管道拓寬了,委員參與度提升了。

以雙周協商座談會為例,按照每年舉辦16次、每屆舉辦80次、每次邀請20位委員和4位有關部門負責人計算,每屆內共將邀請約1600人次委員與約320人次的部門負責人交流意見和建議。那些散落在田間地頭的意見,飄浮在工廠車間的呼聲,通過政協委員的真知灼見,在政協協商平臺上得到有效傳遞。

2013年8月25日,酷暑並未消退,全國政協機關陽光廳的兩棵古樹鬱鬱蔥蔥,迸發著勃勃生機。

與往常不同,當日,全國政協在已經召開了兩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的基礎上又多召開了一次,主題是“深入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帶動民風社風”。會上,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應邀出席會議並作報告。

政協常委會議專題討論黨風廉政建設,在歷史上是第一次。得到與會常委和委員的高度評價,引起社會廣泛熱議。而且從本次會議開始,政協常委會議增設了現場交流環節,與會常委、委員與中央領導及有關單位負責同志你來我往,互動頻繁。這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時代要求下,全國政協不斷豐富協商形式、拓展協商內容的具體實踐。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難者進。細心的人還發現,5年來,除全體會議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進行全面協商外,每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專題協商會、雙周協商座談會均圍繞具體議題議政建言,協商內容也由經濟、社會,拓展到政治、文化、生態、黨建等多領域。比如,為更好地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獻計出力,2014年以來,全國政協堅持每年的雙周協商座談會議題中至少有1個立法方面的議題;針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關鍵問題和突出短板,2016年和2017年連續兩年將扶貧方面的議題設立為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議題。不少人感歎,在踐行協商民主的創新探索中,全國政協真是“蠻拼”的。

總體來看,全國政協多種協商議政活動的規模大小、會期長短、協商內容、承載功能各不相同,但相互補充,相得益彰,有效促進了全面協商、重點協商、專題協商以及多種協商形式共同發展,進一步完善了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格局。

加強互動交流,弘揚民主精神,增強議政實效

2016年3月8日下午,全國政協提案辦理協商會聚焦一個熱門且嚴峻的話題——“積極穩妥做好去產能過程中的人員安置工作,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我有三句話。”全國政協委員劉志彪神情嚴肅,“與其補貼僵屍企業,不如對參與重組兼併的優勢企業進行補貼;與其支持產能過剩企業,不如補貼消費者和用戶;與其對過剩產能進行補貼,不如對職工進行培訓。”

“我來回應這‘三句話’。”工信部副部長馮飛緊接著拿起話筒,“去產能工作中,政府作用和市場機制要有機結合,防範道德風險。”

……

真協商、真互動、真交鋒。縱觀這幾年全國政協召開的各類會議,像這樣“暢所欲言”又“理性有度”的協商場景隨處可見,這也是協商議政能取得實效的重要原因。

“以往的會議雖然邀請中央、國務院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列席,但一般只是聽委員說,很少現場交流回應,協商的互動性不足。”前些年,不少委員表達了這種缺憾。

要在政協這個平臺上,真正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十二屆全國政協進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改進方法,並進行探索實踐。

平臺很必要,寬鬆和諧的環境更重要。“要始終堅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辮子’的‘三不’方針,提倡熱烈而不對立的討論,開展真誠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勵尖銳而不極端的批評。”“政協協商民主必須大力營造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2014年的全國兩會上,俞正聲主席如是強調。

隨之而來的變化清晰可見,坦誠的協商氛圍越發濃厚,清新的議政之風撲面而來。會場上,沉默的委員少了,搶話筒的委員多了;“唱讚歌”的委員少了,說真話的委員多了。很多時候,小組討論結束了,委員們並不急於離場,而是繼續對感興趣的話題展開討論。而無論大會小會,部委負責同志的身影越來越多,從“稀客”成為“常客”,從“聽者”成為“說者”。

“發言可以打斷,可以質疑,會上經常上演針對不同觀點的熱烈交鋒。俞正聲主席聽取發言也會不時插話、詢問、探討。”參加過兩次雙周協商座談會的楊松委員,回憶起現場的熱烈氛圍,依然記憶猶新。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議題不斷深入,協商成果逐漸形成,有些意見建議很快得到了相關部門的採納,直接推動了相關領域改革的進程。例如,在2014年4月3日第八次雙周協商座談會上,姚明委員提出“取消體育競賽審批,代以賽事備案以及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讓市場主體自由投資賽事,啟動體育市場,從而帶動體育產業和全民健身的發展”的建議,2014年9月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作出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的決定,有力推動了體育產業改革發展。

政協的寶貴品格是什麼?實事求是、敢於直言。當然,有時候不同的聲音可能不那麼中聽,但其折射出的是政協委員致力於實現共同目標的擔當與責任。

商以求同、協以成事。特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各種問題矛盾相互交織,全國政協這個協商民主的大舞臺,更要弘揚民主精神,踐行協商理念,增強議政實效,凝聚廣泛共識。“人民政協是協商民主的重要管道和專門協商機構。”這不是一句抽象的論述,而是一種活生生、接地氣的實踐。

協商民主,從中國自己的土壤中生根發芽,開花結果,推動著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生機勃發,成為帶動十二屆全國政協工作的重要抓手,並逐步形成協商議政新格局———以政協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以雙周協商座談會、對口協商會、提案辦理協商會等為常態。

新格局,引領新常態,呼喚新作為,開啟新征程。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今天,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比任何時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實現這個目標。讓我們朝著實現夢想的光輝彼岸,繼續破浪前行。

要“認真總結雙周協商座談會工作實踐,進一步完善雙周協商座談會制度”。

2017年5月18日,《工作辦法》“升格”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雙周協商座談會工作規則》,並在第五十九次主席會議上審議通過。這標誌著雙周協商座談會進入了制度保障、規範運行的新階段。

如果說,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是修建大廈的根基和靈魂,那麼制度建設就是一塊又一塊堅實的磚石。大會發言工作規則、主席會議工作規則、主席、副主席聯繫界別和專委會制度、雙周協商座談會工作規則、專題協商會工作辦法……5年來,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提出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多個要求,十二屆全國政協加強制度創新,制定和修訂了近20項制度檔,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政協章程為核心,覆蓋會議組織、經常性工作、自身建設等制度體系,協商民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水準不斷提高,協商議政活動更加有序有效進行。

豐富協商形式,增加協商密度,拓展協商內容

每年三月,人們自然會想到春天的北京,想到人頭攢動的人民大會堂,想到幾乎所有國內外主流媒體聚焦的“兩會時間”。

2016年春,很多人欣喜地發現,傳統的“兩會”注入了更多“協商”因數。

3月11日下午,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在各委員駐地舉行小組和聯組會議,圍繞本組委員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討論協商建言獻策。40多個部委共210多名同志到會聽取意見並互動協商。

這種以界別小組為單位自主提出選題或主題開展討論並邀請部委同志現場協商互動的會議形式是此次政協大會的創新做法,得到了委員們的充分肯定和部委同志的積極評價。

“把設置討論議題的權利交給界別,充分體現了民主;邀請相關部委領導同志參會,使交流協商更為直接有效,促進了政協會議的民主協商。”多年參加政協全會的邵鴻常委感觸頗深。

當然,協商民主政協實踐的亮麗風景,不只在“兩會”。

2014年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更加靈活、更加經常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和提案辦理協商。”

“更加靈活、更加經常”,要求政協協商既豐富多彩,又持久有序。

俞正聲主席首先想到的是改變“年委員、季常委、月主席”的現狀。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閉幕會上,他提出,“要深入拓展協商民主的形式,完善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創新政協經常性工作方式,拓寬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管道,努力構建多層次、全方位協商格局。”

2013年開始,全國政協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打破慣例,由以往的一年1次增加到一年2次;2014年起,專題協商會從每年1次增加到2次;2014年10月起,一年20次左右的雙周協商座談會“登場”……

“除全體會議外,其他的主要協商議政活動次數至少增加了1倍以上。”成都飛北京,再從北京飛成都,住川全國政協委員施傑這幾年早已習慣當“空中飛人”。“家裡存放著厚厚一遝登機牌,捨不得扔。”

小小的登機牌背後,折射的是協商之變——協商密度增加了,協商管道拓寬了,委員參與度提升了。

以雙周協商座談會為例,按照每年舉辦16次、每屆舉辦80次、每次邀請20位委員和4位有關部門負責人計算,每屆內共將邀請約1600人次委員與約320人次的部門負責人交流意見和建議。那些散落在田間地頭的意見,飄浮在工廠車間的呼聲,通過政協委員的真知灼見,在政協協商平臺上得到有效傳遞。

2013年8月25日,酷暑並未消退,全國政協機關陽光廳的兩棵古樹鬱鬱蔥蔥,迸發著勃勃生機。

與往常不同,當日,全國政協在已經召開了兩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的基礎上又多召開了一次,主題是“深入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帶動民風社風”。會上,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應邀出席會議並作報告。

政協常委會議專題討論黨風廉政建設,在歷史上是第一次。得到與會常委和委員的高度評價,引起社會廣泛熱議。而且從本次會議開始,政協常委會議增設了現場交流環節,與會常委、委員與中央領導及有關單位負責同志你來我往,互動頻繁。這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時代要求下,全國政協不斷豐富協商形式、拓展協商內容的具體實踐。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難者進。細心的人還發現,5年來,除全體會議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進行全面協商外,每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專題協商會、雙周協商座談會均圍繞具體議題議政建言,協商內容也由經濟、社會,拓展到政治、文化、生態、黨建等多領域。比如,為更好地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獻計出力,2014年以來,全國政協堅持每年的雙周協商座談會議題中至少有1個立法方面的議題;針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關鍵問題和突出短板,2016年和2017年連續兩年將扶貧方面的議題設立為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議題。不少人感歎,在踐行協商民主的創新探索中,全國政協真是“蠻拼”的。

總體來看,全國政協多種協商議政活動的規模大小、會期長短、協商內容、承載功能各不相同,但相互補充,相得益彰,有效促進了全面協商、重點協商、專題協商以及多種協商形式共同發展,進一步完善了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格局。

加強互動交流,弘揚民主精神,增強議政實效

2016年3月8日下午,全國政協提案辦理協商會聚焦一個熱門且嚴峻的話題——“積極穩妥做好去產能過程中的人員安置工作,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我有三句話。”全國政協委員劉志彪神情嚴肅,“與其補貼僵屍企業,不如對參與重組兼併的優勢企業進行補貼;與其支持產能過剩企業,不如補貼消費者和用戶;與其對過剩產能進行補貼,不如對職工進行培訓。”

“我來回應這‘三句話’。”工信部副部長馮飛緊接著拿起話筒,“去產能工作中,政府作用和市場機制要有機結合,防範道德風險。”

……

真協商、真互動、真交鋒。縱觀這幾年全國政協召開的各類會議,像這樣“暢所欲言”又“理性有度”的協商場景隨處可見,這也是協商議政能取得實效的重要原因。

“以往的會議雖然邀請中央、國務院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列席,但一般只是聽委員說,很少現場交流回應,協商的互動性不足。”前些年,不少委員表達了這種缺憾。

要在政協這個平臺上,真正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十二屆全國政協進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改進方法,並進行探索實踐。

平臺很必要,寬鬆和諧的環境更重要。“要始終堅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辮子’的‘三不’方針,提倡熱烈而不對立的討論,開展真誠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勵尖銳而不極端的批評。”“政協協商民主必須大力營造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2014年的全國兩會上,俞正聲主席如是強調。

隨之而來的變化清晰可見,坦誠的協商氛圍越發濃厚,清新的議政之風撲面而來。會場上,沉默的委員少了,搶話筒的委員多了;“唱讚歌”的委員少了,說真話的委員多了。很多時候,小組討論結束了,委員們並不急於離場,而是繼續對感興趣的話題展開討論。而無論大會小會,部委負責同志的身影越來越多,從“稀客”成為“常客”,從“聽者”成為“說者”。

“發言可以打斷,可以質疑,會上經常上演針對不同觀點的熱烈交鋒。俞正聲主席聽取發言也會不時插話、詢問、探討。”參加過兩次雙周協商座談會的楊松委員,回憶起現場的熱烈氛圍,依然記憶猶新。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議題不斷深入,協商成果逐漸形成,有些意見建議很快得到了相關部門的採納,直接推動了相關領域改革的進程。例如,在2014年4月3日第八次雙周協商座談會上,姚明委員提出“取消體育競賽審批,代以賽事備案以及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讓市場主體自由投資賽事,啟動體育市場,從而帶動體育產業和全民健身的發展”的建議,2014年9月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作出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的決定,有力推動了體育產業改革發展。

政協的寶貴品格是什麼?實事求是、敢於直言。當然,有時候不同的聲音可能不那麼中聽,但其折射出的是政協委員致力於實現共同目標的擔當與責任。

商以求同、協以成事。特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各種問題矛盾相互交織,全國政協這個協商民主的大舞臺,更要弘揚民主精神,踐行協商理念,增強議政實效,凝聚廣泛共識。“人民政協是協商民主的重要管道和專門協商機構。”這不是一句抽象的論述,而是一種活生生、接地氣的實踐。

協商民主,從中國自己的土壤中生根發芽,開花結果,推動著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生機勃發,成為帶動十二屆全國政協工作的重要抓手,並逐步形成協商議政新格局———以政協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以雙周協商座談會、對口協商會、提案辦理協商會等為常態。

新格局,引領新常態,呼喚新作為,開啟新征程。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今天,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比任何時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實現這個目標。讓我們朝著實現夢想的光輝彼岸,繼續破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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