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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五種情況下,父母要對孩子說“不”

一、孩子在做危險之事時

防患於未然是最保險的, 要堅決制止孩子把手捅進電源插座、玩火柴等危險行為, 更不要從陽臺上開著的窗戶裡趴身外探。 一旦發現孩子這樣做, 成人絕對不能姑息縱容, 立即果斷地說“不可以”。

二、超越規則時

孩子需要一定的規則, 這既能讓孩子明確是非對錯的觀念, 還可以培養孩子的自我約束和控制能力。 限定什麼是孩子必須要遵守的規則。 讓他懂得哪些是他不能控制和超越的許可權。 如果他想超越這個許可權, 你可以底氣十足地向他說“不”!

三、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時

只要大人不順從孩子的心意, 他就會用手掐人, 甚至還咬人, 這是有些幼兒最初的反抗和對他人身體的攻擊。 這個時候, 媽媽要緊握住孩子的手, 告訴他“不行”。

四、推卸責任時

當孩子為了逃避懲罰而推卸責任, 乃至說謊話時, 家長要對他的這種行為說“不” ,

拒絕讓他把自己的事情推給別人, 告訴他這種做法是錯誤的,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五、選擇孩子早期表現出任性的時候

一般在三至五歲開始對孩子的無理要求說“不” 。 父母若在六歲之前(最晚別超過十歲)對孩子說”不“, 他儘管會因為你的拒絕而感到痛苦,

但最多也就是痛哭一番。 你若等他十二到十四歲之後再對他說”不“, 他已經有了對付”不“的各種能力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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