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新聞 挺火的大體內容如下:
男子花了十二萬八的彩禮欲要迎娶談了三年的女朋友, 只是領證那天, 民政局的一番話男子當場就傻眼了。
原來女子結過一次婚, 並沒有告訴男子, 經過男子反復盤問, 男子得知, 現在女子仍和前夫有聯繫。
故事到著大家可能會問, 花了如此重金竟然是二婚女, 針對這種情況, 男方那邊該怎麼辦?
涉及法律問題【1】涉及騙婚
所謂偏婚就是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
根據上文新聞內容, 女方在於男方談戀愛期間, 未向男方說明離異事實, 同時仍與前夫保持密切聯繫, 在索取巨額彩禮之後依然未向男方說明離異事實, 在領證時遭遇工作人員詢問時才告知男方, 根據騙婚司法解釋與規定中“一方故意隱瞞欺騙對方不利結婚情況”可以定性為騙婚事實, 同時需要接受民事處罰。
【2】涉及巨額彩禮問題
因男方在與女方交往過程中不知其已離異事實, 因此在與其感情存續期間, 涉及十三萬巨額彩禮, 當因女方不當行為造成無法滿足辦理結婚證條件,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 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 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 必須以離婚為前提, 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 如果給付彩禮之後,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 不予支持, 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 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 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 法院准許離婚的, 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准離婚的, 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 一般來說, 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一般來講, 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 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 如果沒有特殊規定, 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 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 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 應予以支持。 雙方登記結婚後, 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 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 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6.對於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作寬泛解釋。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局限於準備締結婚姻關係的男女本人,應包括各自的親屬。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於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於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7.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準;相對困難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後相差較懸殊,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8.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綜上所述,本則中女方應返還全部或部分彩禮,具體額度雙方可以協商或者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調解或判決。
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6.對於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作寬泛解釋。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局限於準備締結婚姻關係的男女本人,應包括各自的親屬。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於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於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7.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準;相對困難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後相差較懸殊,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8.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綜上所述,本則中女方應返還全部或部分彩禮,具體額度雙方可以協商或者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調解或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