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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助專案“大增” 申請辦理程式“大減”

本報訊近日, 廈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等五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學生資助工作及資金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過多部門聯動, 增加資助專案, 簡化資助辦理程式, 讓相關精准扶貧政策真正落地。

以往困難學生申請資助, 要到居委會等部門“打證明”。 《通知》明確, 廈門本市戶籍困難學生, 市(區)教育局會把學生資料提供給市民政和殘聯比對、識別和審核, 後者會將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名單回饋給市教育部門, 教育部門依此發放資助金。

對於非廈門戶籍的困難學生, 若不能提供戶籍所在地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由班主任和一名任課老師家訪, 就可以認定其是否為貧困生。

凡經各級民政、殘聯等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殘疾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各區、各校都會按照各學段資助專案和資助標準直接納入資助範圍, 確保“應助盡助”。

與此同時, 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 《通知》都增加了資助項目。 在幼稚園, 除了過去的保教費補助, 現在還有生活補助, 即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 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

以前只是在農村校, 確定在校吃午餐的學生有營養補貼, 現在, 對於在城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食堂吃午餐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也按每生每年1200元標準進行營養餐補助。

在普通高中, 過去只對困難學生免學雜費,

現在按照廈門市物價部門批准的所在學校收費標準, 免收其學費、課本費和簿籍費。

從2018年起, 廈門高校還將設立“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補助金”, 用於補助達到畢業條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檔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和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本專科學生公考、考級、考證、考研、面試等。 發放標準為每人2000元, 一次性發放。

《中國教育報》2017年12月1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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