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組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的領導下, 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安部《關於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於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工作需要, 公安部直屬單位2018年度統一公開招考錄用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畫
本次共招錄250個崗位、399人(崗位資訊詳見附件1)。
二、招錄物件和報名條件
(一)招錄物件
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統招統分應屆畢業生。
行政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政治立場堅定, 熱愛公安工作, 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7.符合報考單位所在地有關就業落戶的政策規定;
8.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政策規定。 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考報名工作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接受報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團人員被開除、辭退或限期調離的;
3.組織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有害氣功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相關活動的;
4.曾受過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
5.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6.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具有外國國籍或者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
7.本人有6個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學經歷、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
8.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清楚, 檔案難以準確認定的;
9.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 尚未做出結論的;
10.與所報考單位幹部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及近姻親關係的;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程式和辦法
(一)網上報名
2017年12月12日9時至12月23日17時為統一報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