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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與法:誰剝奪了她做母親的資格

【時間重播】

小婷今年才18歲, 每當看到母子間親密的情景, 她總是會黯然神傷, 因為她自己已經失去了做母親的資格。

圖片來源於百度網

在小婷16歲的時候, 肚子突然出現了劇烈的疼痛, 父母急忙帶她到醫院就診。 經過檢查, 醫生確認小婷患了急性闌尾炎, 要馬上做闌尾切除手術。 在手術過程中, 手術醫生取出切除組織後, 發現並不是闌尾。 慌張的醫生急忙讓其他醫生上手術臺, 找到炎症闌尾, 完成了闌尾切除手術。 經過驗證, 第一次切除的組織是小婷的子宮。

小婷的父母發現從手術室出來的醫生一個個面容嚴肅, 心裡暗叫不好。 女兒只不過是做一個切除闌尾的小手術, 醫生們怎麼會是這副表情?只見手術醫生走到他們面前, 深深地鞠了一躬, 說出了事情的原委。 小婷的母親一聽, 差點兒暈了過去。 這不就意味著女兒以後當不了母親, 那女兒的一生可怎麼辦呀?

醫院為了安撫他們的情緒, 除了免除小婷的醫療費用外, 還承諾一次性付給小婷一筆費用作為補償。 小婷的父母怎麼也不同意, 女兒再也當不成媽媽了, 這樣的傷害是醫院那點兒補償費用就可以的嗎?悲痛的父母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請求法院判令醫院賠償小婷將來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相關費用。

【法官說話】

經過受案法院委託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 結論為:小婷因急性闌尾炎入院, 接受闌尾切除手術時醫院誤將子宮切除, 卵巢沒有被誤切, 對其性發育無明顯影響, 但已完全喪失生育功能, 正常的心理發育將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 小婷作為未成年少女, 子宮被摘除,

喪失生育能力, 除了肉體上的痛苦外, 必然也會隨著她的成長, 造成伴隨終生的精神壓力和痛苦, 影響其作為女性的正常生活。 此外, 小婷的父母也要承受極大的精神痛苦。 另外, 由於小婷的正常發育不會受到影響, 更不會產生病變, 不需要繼續治療, 因此關於將來醫療費的要求沒有事實依據, 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 法院最終判決:醫院賠償小婷精神損失費、醫療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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