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親開庭前在女兒生前公寓祭拜:歌兒請放心。
當地時間12月11日7時許, 日本東京, 開庭前夕, 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女兒的生前公寓進行祭拜。
陳世峰律師:刀系劉鑫遞給江歌 江歌按門鈴劉鑫沒開
檢方對案件進行陳述稱, 案發當晚9點, 陳世峰拿著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從家裡出來。 11點40分, 到達江歌和劉鑫所租公寓三層等候兩人回家。
0點16分, 江歌和劉鑫兩人到家, 陳世峰將江歌殺害。
檢方稱, 江歌曾大喊“我報警了”。 陳世峰殺害江歌後, 放棄劉鑫逃離現場。 淩晨2點20分, 被送至醫院的江歌因頸動脈失血過多而死。
陳世峰否認蓄意謀殺, 但承認恐嚇罪。 律師對辯方觀點進行了約20分鐘的陳述, 稱刀不是陳世峰準備的, 是劉鑫遞給江歌的。 辯方主張, 江歌在門外見到陳世峰時, 劉鑫曾說, “好可怕, 把這個拿上。 ”
她說的“這個”指的是刀, 然後就把門關上, 江歌無法進入。
辯方律師稱, 江歌拿出刀去刺陳世峰的脖子, 被逼無奈的陳世峰感到絕望, 反過來把江歌給殺了。
據陳世峰的律師說, 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 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 江歌的死因是失血過多。
在之後的審理中, 檢方將呈上30件證物並請3名證人出庭, 辯方將呈上13件證物並請1名證人出庭。
陳世峰否認“故意殺人” 稱對江歌沒有殺意日本警方指控陳世峰殺人罪和恐嚇罪。 陳世峰只承認了恐嚇罪。 對於恐嚇罪, 辯方無異議, 而對於殺人罪, 作為兇器的水果刀的歸屬問題成為爭議點。 辯方認為刀是劉鑫遞給江歌的, 隨後陳世峰奪過刀, 第一刀誤傷江歌, 因擔心後續要承擔龐大的醫藥費便下了狠手。
陳世峰的律師稱, 當天陳世峰是帶著一瓶酒前往江歌住所的, 是想和江歌一起聊聊有關劉鑫的事情的。
日本警方錄音:劉鑫說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在日本警方提供的110的錄音裡, 清晰的錄下了劉鑫說的一句話, “ 把門鎖了, 你不要罵了。 ”
陳世峰在法庭上表現得很冷靜, 臉色蒼白, 穿著拖鞋。
日本警方指控陳世峰殺人手段兇殘, 而且帶了換洗衣服, 是有預謀的殺人, 而陳世峰的律師稱, 那些衣物是他準備送去洗衣店的, 他還用手機查過附近有沒有乾洗店。
警方指控兇器的水果刀來自陳世峰的大東文化大學的研究室裡,
陳世峰
原代理律師:兇器為19.5cm水果刀據大江洋平律師透露, 在案發現場並沒有發現完整刀具, 只有一半,也就是殘留的木質刀柄,直到現在也沒有找到殺人的那柄刀刃。通過比對刀柄,警方確認這個刀柄來自一把全長19.5釐米的水果刀,並有刀套。
“警方在殘留的刀柄上找到了兇手陳世峰的指紋,暫未發現江歌的,因此目前尚不清楚這把刀是誰的,”
大江洋平解釋說,根據多年的律師經驗,並不是每一次觸摸都會留下指紋,很多時候並不會有任何痕跡,因此僅憑這個不能完全判斷刀來自陳世峰,“但我們將努力讓陪審團相信,這把刀是陳世峰攜帶的”。
300餘人抽31個旁聽席 留學生群體態度分化當地時間12月11日8時30分,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外有300餘民眾排隊抽籤獲取旁聽資格。有在日中國留學生表示留學生群體,對江歌案態度分兩極化。
庭審內場圖。
江歌屍體解剖人下午出席庭審 律師:將是定罪關鍵江歌屍體解剖人將出席下午的庭審,將對於屍體表面和貼身衣物的痕跡和刀痕進行說明。趙律師認為,這將是定罪和量刑的關鍵。
律師質疑:為什麼陳世峰搭肩膀江歌會顯得非常害怕現場出示了一部分證據,據被告方律師描述案件現場:
劉鑫和江歌一同回來,劉鑫先進房間,在外等候的陳世峰搭了江歌的肩膀,江歌顯得比較緊張,開始尖叫。屋內的劉鑫聽到聲音後很害怕,遞了一把水果刀給江歌,江歌想進但劉鑫不開門。
所以江和陳雙方爭執搶刀,在奪刀過程中刺傷江歌致死。
趙律師質疑:為什麼搭肩膀,江歌會顯得非常害怕?
同時,趙律師瞭解到:據媒體披露,陳身材高大,而江歌身材中等,在這個情況下,趙律師認為江歌不會主動對陳發起攻擊,所以屍檢報告會非常關鍵且重要。按照日本法律,在庭審中劉鑫出庭是應該且必要的。
開庭時間:
案件時間線2015年10月
日本某語言學校,劉鑫搬進江歌寢室,兩個人初次見面成為室友。
2016年4月
劉鑫入讀日本大東文化大學院,與陳世峰成為戀人。
8月25日
劉鑫和陳世峰分手。
9月2日
江歌和劉鑫合租到一起。
11月2日 下午
陳世峰來到江歌公寓找劉鑫複合,劉鑫獨自在家。江歌回來後與陳世峰發生口角。
11月2日 晚上
陳世峰尾隨劉鑫至打工地點,劉鑫下班後請求江歌等她結伴回家。
11月2日 22:00多
江歌和江秋蓮微信通話,23點08分掛斷。
11月3日 淩晨 0:22
江歌在公寓門前被陳世峰殺害。
11月3日 17:00
中國駐日大使館打來電話表示江歌遇害。晚上,江秋蓮從劉鑫那確認了噩耗。
11月4日 淩晨3:00
11月4日 晚
江秋蓮抵達日本。
11月5日 09:33
11月7日
陳世峰被警方以恐嚇罪逮捕。
11月9日
劉鑫第一次對江秋蓮講述案發情況,認為是陳世峰殺的。
11月10日
劉鑫向江秋蓮表示,陳世峰曾來公寓騷擾。
11月11日—12日
江歌追悼會在日本舉行。
11月19日
江秋蓮帶著江歌骨灰回國。
11月24日
日本警方最終以殺人罪對陳世峰發佈逮捕令。
12月14日
陳世峰以殺人罪被正式起訴。
2017年8月14日
江秋蓮在國內發起簽名活動,請求判決兇手死刑。6天內,24萬網友線上支持。
11月14日
江秋蓮再次前往日本,徵集簽名要求判陳世峰死刑。
12月11日
江歌案將于東京公開審判。
媒體評論
蔣豐:江歌媽媽,挺住!
劉鑫內心中的重負不會亞於他人,如何讓她把前後事實的經過、細節敘述出來,有利於整個案件的審理,是非常重要的。這種道德的封殺可能令其更加膽怯、緘口,而“江歌被殺是否與你有關”的追問,也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不管她是否承認,江歌被殺都是與她有關的。現在應該思考的是“劉鑫們”的問題。
只有一半,也就是殘留的木質刀柄,直到現在也沒有找到殺人的那柄刀刃。通過比對刀柄,警方確認這個刀柄來自一把全長19.5釐米的水果刀,並有刀套。“警方在殘留的刀柄上找到了兇手陳世峰的指紋,暫未發現江歌的,因此目前尚不清楚這把刀是誰的,”
大江洋平解釋說,根據多年的律師經驗,並不是每一次觸摸都會留下指紋,很多時候並不會有任何痕跡,因此僅憑這個不能完全判斷刀來自陳世峰,“但我們將努力讓陪審團相信,這把刀是陳世峰攜帶的”。
300餘人抽31個旁聽席 留學生群體態度分化當地時間12月11日8時30分,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外有300餘民眾排隊抽籤獲取旁聽資格。有在日中國留學生表示留學生群體,對江歌案態度分兩極化。
庭審內場圖。
江歌屍體解剖人下午出席庭審 律師:將是定罪關鍵江歌屍體解剖人將出席下午的庭審,將對於屍體表面和貼身衣物的痕跡和刀痕進行說明。趙律師認為,這將是定罪和量刑的關鍵。
律師質疑:為什麼陳世峰搭肩膀江歌會顯得非常害怕現場出示了一部分證據,據被告方律師描述案件現場:
劉鑫和江歌一同回來,劉鑫先進房間,在外等候的陳世峰搭了江歌的肩膀,江歌顯得比較緊張,開始尖叫。屋內的劉鑫聽到聲音後很害怕,遞了一把水果刀給江歌,江歌想進但劉鑫不開門。
所以江和陳雙方爭執搶刀,在奪刀過程中刺傷江歌致死。
趙律師質疑:為什麼搭肩膀,江歌會顯得非常害怕?
同時,趙律師瞭解到:據媒體披露,陳身材高大,而江歌身材中等,在這個情況下,趙律師認為江歌不會主動對陳發起攻擊,所以屍檢報告會非常關鍵且重要。按照日本法律,在庭審中劉鑫出庭是應該且必要的。
開庭時間:
案件時間線2015年10月
日本某語言學校,劉鑫搬進江歌寢室,兩個人初次見面成為室友。
2016年4月
劉鑫入讀日本大東文化大學院,與陳世峰成為戀人。
8月25日
劉鑫和陳世峰分手。
9月2日
江歌和劉鑫合租到一起。
11月2日 下午
陳世峰來到江歌公寓找劉鑫複合,劉鑫獨自在家。江歌回來後與陳世峰發生口角。
11月2日 晚上
陳世峰尾隨劉鑫至打工地點,劉鑫下班後請求江歌等她結伴回家。
11月2日 22:00多
江歌和江秋蓮微信通話,23點08分掛斷。
11月3日 淩晨 0:22
江歌在公寓門前被陳世峰殺害。
11月3日 17:00
中國駐日大使館打來電話表示江歌遇害。晚上,江秋蓮從劉鑫那確認了噩耗。
11月4日 淩晨3:00
11月4日 晚
江秋蓮抵達日本。
11月5日 09:33
11月7日
陳世峰被警方以恐嚇罪逮捕。
11月9日
劉鑫第一次對江秋蓮講述案發情況,認為是陳世峰殺的。
11月10日
劉鑫向江秋蓮表示,陳世峰曾來公寓騷擾。
11月11日—12日
江歌追悼會在日本舉行。
11月19日
江秋蓮帶著江歌骨灰回國。
11月24日
日本警方最終以殺人罪對陳世峰發佈逮捕令。
12月14日
陳世峰以殺人罪被正式起訴。
2017年8月14日
江秋蓮在國內發起簽名活動,請求判決兇手死刑。6天內,24萬網友線上支持。
11月14日
江秋蓮再次前往日本,徵集簽名要求判陳世峰死刑。
12月11日
江歌案將于東京公開審判。
媒體評論
蔣豐:江歌媽媽,挺住!
劉鑫內心中的重負不會亞於他人,如何讓她把前後事實的經過、細節敘述出來,有利於整個案件的審理,是非常重要的。這種道德的封殺可能令其更加膽怯、緘口,而“江歌被殺是否與你有關”的追問,也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不管她是否承認,江歌被殺都是與她有關的。現在應該思考的是“劉鑫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