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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生產網路、智慧財產權保護與中國外貿競爭力提升研究中期檢查報告

一、 研究進展情況

1、課題開題與子課題進展情況

本專案旨在通過對基礎電信服務業開放戰略、制度保障和社會經濟效益評估的研究,構建我國基礎電信服務業的開放與實施的戰略架構,為基礎電信服務業的開放提供理論支撐和實踐指導。 本項目分為五個子課題,分別為:課題一:全球基礎電信服務業發展環境與准入政策的分析與評價;課題二:互聯網時代基礎電信服務業的轉型與業務發展趨勢研究;課題三:我國基礎電信服務業開放戰略的總體規劃;課題四:我國基礎電信服務業開放進程中的制度保障體系;課題五:我國基礎電信業開放戰略的社會經濟效益模擬與評估。

目前本專案研究進展順利,五個子課題均已有相應研究成果,各子課題研究進展如下:

課題一:研究了基礎電信服務業的內涵與外延、競爭性業務領域、自然壟斷領域及其壟斷資源;研究了國外典型國家開放基礎電信服務業的舉措與市場准入制度;研究了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改革開放的嘗試與經驗教訓;研究了國有控股電信運營企業多輪改革與重組後的競爭格局及其所存在問題;研究了基礎電信服務業開放的經濟學原理、社會學依據與法理基礎。

課題二:研究了基於智慧管道的基礎電信業服務體系,如:通信4.0時代的產業變革,以及SDN等技術發展對於電信基礎設施從透明管道到智慧管道的影響;研究了協力廠商平臺模式與雙邊市場模型,尤其是OTT公司對運營商帶來的深刻影響;研究了轉型背景下運營商的產業生態環境、平臺模式、平臺策略以及業務定位;研究了應用層個人客戶及集團客戶對網路的需求,如APP的流量分佈,互聯網產業應用層的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醫療、物聯網、大資料、雲計算等的發展及其對網路的需求。

課題三:研究了基礎設施、平臺與應用三個層面開放的戰略目標與方向,研究了我國電信虛擬運營市場運行情況並給出建議;研究了基礎電信業資源與其它國有行業資源之間及互聯網企業資源之間的適配性、協同性與組合優化,研究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對電信產業結構、運營商競爭及電信監管帶來的影響;研究了我國電信業是否適合推行網業分離運營的關鍵因素,研究了基於雙邊市場理論的電信運營企業流量經營策略比較。

課題四:研究了基礎電信服務業開放進程中的市場化資源配置方式,如頻譜資源的市場化配置與定價策略;研究了基礎電信服務業開放後的監管策略,如聯通混合所有制改革後的市場准入監管、資料所有權監管、網路與資訊安全監管、網路中立監管、互聯互通監管、普遍服務監管等;研究了聯通混改後的企業治理結構;研究了基礎電信服務業技術、市場和政府管制的協同演化關係,研究了技術創新與管制的關係以及電信業技術創新的驅動因素。

課題五:構建了電信產業社會效益評價體系;計算了中國電信業全要素生產率以及技術變化率。

總體而言,本項目進展順利,按計劃完成研究任務並取得相關研究成果。 本專案原計劃中期完成8-12篇高品質論文或研究報告,如今研究團隊已發表論文14篇,其中SCI/SSCI檢索論文5篇,CSSCI及擴展版檢索6篇。 超額完成階段任務。

2、調查研究及學術交流情況

本研究團隊分別於2016年6月受邀赴臺灣地區參加2016年國際電信協會雙年會(ITS 2016),於2017年6月受邀赴日本京都參加2017年國際電信協會亞太年會(ITS Kyoto 2017)。 國際電信協會是一個資訊、通信和技術方面的專業化國際組織,該組織提供了一個學術討論平臺,在這個平臺上學術機構和通信機構的學者們可以探討新興研究問題、分享研究結果、構建新的方法來解決通信產業相關問題。

兩次會議上本研究團隊成員做了多次演講彙報,將本團隊的研究成果與各國專家學者交流探討,其中,呂廷傑教授2016.6在臺灣會議上的主題演講,產生了較大影響。 同時,本團隊也在國際會議上向國外學者瞭解學習這一領域的最新研究進展以及實踐情況,瞭解掌握國際上關於電信產業發展及監管的最新動態,有助於我們下一步研究的有效開展。

其次,我們於2016年7月邀請國際知名電信專家,美國夏威夷大學的Richard Taylor教授和瑞典查爾姆斯理工大學的Erik Bohlin教授來北郵進行多場學術講座,並將本團隊的階段研究成果與兩位專家探討交流。

此外,研究中也調研了工信部政策法規司、中國資訊經濟學會、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政策所、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央網信辦等相關專家,及中國移動市場部、中國電信監管部、戰略部及市場部人員。

3、成果推介與宣傳

本研究團隊在2016年國際電信協會雙年會和2017年國際電信協會亞太年會宣講發佈了本團隊的階段研究成果,受到眾多國際學者的支持與肯定;本團隊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發表了14篇,目前還有幾篇論文已被錄用和正在審稿,包括投稿到電信行業影響力大的SCI/SSCI雙檢索期刊《Telecommunication Policy》的論文,已通過一審。目前本專案暫未報送《工作簡報》,成果宣傳推介工作將是本團隊下一步的重點任務。

二、 研究成果情況

代表性成果簡介

 1、基礎電信服務業技術、市場和政府管制的協同演化關係研究

傳統的經濟學研究通常陷入一個二元化的範式,即宣導市場“無形的手”的自由市場經濟學派和政府“有形的手”的新凱恩斯學派的不同觀點。但由於基礎電信服務業的重資產等特徵,導致了其具有典型的自然壟斷屬性,因此通常會形成寡頭競爭的市場。以自由市場競爭機制來提升市場效率可能會導致市場失靈。相反,以政府“有形的手”來主導電信產業發展也具有極大的局限性,可能也會存在政府失靈。歷史上存在不少的相關案例。然而,儘管存在著上述問題,正如我們所關注的那樣,在過去的十幾年當中,中國的移動通信網路從2.5G到3G乃至4G發展歷程,卻帶來了顯著的降價提速效應,實現了市場效率的不斷改善。那麼什麼因素導致電信業在市場和政府可能同時失靈的情況下仍然發展地如此迅速?在分析電信產業的歷史發展和電信產業的技術經濟特性後,我們認為除了市場和政府之外,電信業還存在著“第三只手”:技術。

電信產業的技術變化是巨大的,正是由於電信市場持續的技術進步,帶來了電信市場持續的繁榮與發展。本文首先簡要探討了電信業技術、市場和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接著,我們將技術創新和政府規製作為具有經濟含義的要素引入傳統的SCP產業分析框架,從而構建了新的TGM(SCP)產業分析框架,並以此框架為基礎建立電信產業螺旋式協同演化模型,以解析電信產業技術創新、政府規制與市場演進之間的作用機理。我們的研究表明,電信產業的發展演進是在技術創新與政府規制、市場競爭共同作用的結果, 而技術創新是產業發展的根本動力。相較於“無形的手”市場和“有形的手”政府,我們首次明確提出技術在電信產業中是“第三只手”,在基礎電信業的發展演進中起到根本性的決定作用。

由於政府規制是技術創新的制度條件,而技術創新又是電信產業發展的根本推動力量,是電信業的“第三只手”。因此,政府必須發揮自身在促進電信技術創新和技術標準化上的重要作用,消除阻礙技術創新的因素並建立有利於技術創新的激勵規制體系以努力促進電信技術不斷發展。如此,電信服務業的總體發展水準才能不斷地得以提高。本研究的成果勾勒出電信產業發展的一般規律,這一規律對於各國處理電信業技術創新、政府規制與產業發展的關係具有指導意義。

 2、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全要素生產率增長與技術變化研究

近十幾年來,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經歷了巨大的技術變遷和生產率增長。然而,這個部門的實際生產率增長模式需要進行實證檢驗。已有的文獻主要關注于研究歐美電信市場,尤其是傳統固話市場的生產率增長。目前沒有文獻對中國電信業在3G/4G時代的生產率表現做實證檢驗。基於此,本研究採用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2011年到2015年的省級資料,利用基於DEA(資料包絡分析)的Malmquist生產率指數來估算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的生產率變化、技術變化和相對效率變化。結果表明,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從11年到15年的平均生產率增長率為22.9%,此增長完全來自于技術進步(平均每年25.5%),而平均效率變化呈略負值。也就是說,這5年間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的生產率增長是完全由技術進步驅動的,而不是由技術效率的改善驅動的。實證結果還顯示西部地區的全要素生產率(TFP)增長率是最高的,而東部地區較低,這表明經濟增長和電信發展水準落後的區域有著更大的機會和能力通過技術追趕來提升生產率。此外,我們還發現相比前半段11年到13年,產業在後半段13到15年有著更高的生產率增長(額外提高了21.2%)和技術進步(額外提高了16.5%)。出現這個結果是由於在13年到15年期間,更多新興電信技術(例如4G)在中國開始進行商用並逐漸成熟,技術的進步直接導致了產業生產率的巨大提升。

 3、中國資訊與通信技術(ICT)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研究

自從我國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國民生產總值(GDP)經歷了巨大的可持續增長,同時資訊與通信技術(ICT)也有著高速的發展。本研究利用投入產出法來探索ICT在中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具體來說,使用2012年中國投入產出表的資料,我們採用一個靜態投入產出模型並以此為基礎分析了3個應用:產業聯動效應,生產誘發效應和供應短缺效應。我們主要關注兩個部門:ICT設備製造部門和ICT服務提供部門,我們分別將這兩個部門視為外生並分析其經濟效應。結果表明:(1)ICT製造部門有著高的後向關聯效應,中等的前向關聯效應,相對較低的生產誘導效應和低的生產短缺效應,這表明ICT製造部門有著強大的拉動國民經濟生產的能力。(2)ICT服務提供部門的產業聯動效應和供應短缺效應較低,但其生產誘導效應較高,這表明投資ICT服務提供部門對所有其他部門的總產出影響較大。具體來說,增加對ICT服務提供部門1元錢的投資,可以推動其他產業增加1.2702元的產出,即可以推動整體經濟產出增加2.2702元。

 4、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改革發展歷程與評價

我國有著全球最大的電信市場,但是與世界大多數國家電信業發展水準相比,我國電信技術水準較低,電信業綜合發展水準較低。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對我國的基礎電信服務業改革發展進程和規制進程進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同時從技術進步的視角對我國電信產業管制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總結我國基礎電信服務業規制的歷程不難發現,直到2008年實施第三次電信重組,市場監管的主要工具都是通過行政手段直接改變產業結構,以期形成一個均衡的市場競爭格局,實現有效競爭。我們認為我國基礎電信服務業歷次規制是一種結構性規制,具有以下特點:1)電信企業一直保持國有企業性質;2)基礎電信服務業規制機構是非獨立的規制結構,規制機構體系是多方規制;3)目前採用價格上限規制的單一激勵規制;4)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嚴格限制私人資本進入,沒有真正的退出機制。5)缺乏內生的技術創新激勵。本文的最後對中國下一步的電信規制政策提出一些建議。

 5、電信業技術創新與政府規制關係研究

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世界電信產業已經成為各國重要的基礎性產業,成為體現國家競爭能力、創新能力的重要產業。因為電信行業的技術特性和對社會與經濟發展的巨大作用,管制因素在電信發展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首先,本文通過分析電信產業內管制對技術創新產生的影響,基於新一代網路架構建立管制下的技術創新體系的生態模型。接著,採用132個國家的電信業資料,我們建立固定效應最小二乘模型,實證分析了電信產業中技術創新與政府管制之間的關係,探究電信產業的管制體系中影響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實證結果說明,在電信業,政府管制對技術創新有顯著的抑制作用,電信市場的競爭程度與技術創新發展水準呈正相關關係,網路運營商的私有化程度與技術創新發展水準也呈正相關關係。

 6、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技術創新驅動因素研究

電信行業作為資訊科技時代的基礎行業,掌握著國家通信事業的命脈,也緊密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品質。電信技術的創新能影響電信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共同推動整個電信行業的發展。然而行業資料表明,中國電信行業當前的技術創新水準還有待提升,技術創新的具體實施進程受到眾多因素的制約。本文基於中國電信行業的技術創新現狀,結合技術創新理論,識別和分析推動電信行業技術創新的主要力量,建立一個針對電信行業的技術創新動力體系,並運用計量經濟學的方法加以驗證,從實證的角度分析中國電信行業技術創新動力體系的內部作用規律。實證結果表明,中國電信行業的技術創新產出與政府投資、市場競爭強度、電信企業Ramp;D投入、企業學習能力以及行業創新鏈的聯動強度等要素呈顯著的正相關關係。

 7、中國虛擬運營市場經濟分析及建議

隨著電信技術的不斷反覆運算和發展,使用者對電信的服務和品質要求不斷提高,為了滿足用戶多樣化和個性化的需求,虛擬運營商應運而生。中國於2013年正式開始移動轉售業務試點,標誌著中國的虛擬運營時代的正式到來。根據虛擬運營引入前及引入三年後的資料流程量業務資料,從消費者剩餘和社會福利角度來探究中國虛擬運營的經濟效果,並以簡單虛擬運營模式開放作為對比政策進行研究。研究結果表明,引入虛擬運營商之後,消費者剩餘和社會福利都得到提升,同時相比於移動轉售,簡單虛擬運營模式可以帶來更大的消費者剩餘和社會福利,同時虛擬運營商將獲得更多的利潤。在引入的初期,虛擬運營商處於弱勢地位時,簡單虛擬運營模式將體現政府對虛擬運營商的有力扶持,將更有利於促進電信業降價提速,增加競爭活力,推動電信業轉型升級與發展。最後提出如下建議:政策上政府應進一步放鬆管制,以簡單虛擬運營模式開放虛擬市場,扶持虛擬運營商的發展;虛擬運營商應與運營商成立合資公司,開展創新各種電信增值服務等方式來展開虛擬運營,同時需要結合自身原有優勢,提供個性化服務,聚焦細分市場。

 8、通信4.0時代中國推行網業分離關鍵因素辨析

隨著中國進入通信4.0時代,市場對於電信基礎服務業的要求更加多元化, SDN、NFV等新技術的應用使得快速回應需求和個性化按需定制成為了電信業未來的發展趨勢。網業分離作為改革的手段一直是備受關注的話題。本文將就通信4.0時代的中國是否符合推行網業分離的條件進行討論。首先根據不同國家推行網業分離的情況,以分離程度作為分類標準,粗略分為會計分離、功能分離、運營分離、所有權分離四種分離模式。以瑞典、英國、紐西蘭、義大利、愛爾蘭、澳大利亞、新加坡網業分離為例,分析網業分離推行所需要的條件和不同程度網業分離的優點、缺點和評價。然後,根據Ricardo Gonçalves提出的“推行網業分離需要回答的三個問題”對中國推行網業分離進行討論:第一,市場中是否存在顯著的市場勢力;第二,沿供應鏈的服務之間是否存在垂直互補性;第三,網業分離是否是當下最好的監管措施。通過回答這三個問題得出中國暫時不適合推行網業分離的結論。

 9、電信產業社會效益評估體系研究

由於缺少評估電信服務業的社會效益的方法體系,電信服務業推動互聯網經濟發展和推動整體國民經濟發展的巨大間接作用被公眾以及決策制定者忽略。本研究以中國電信業為例,構建了一個評估電信產業社會效益的評價體系,使電信行業在互聯網經濟環境下對於全社會經濟的重大作用得以量化。同時,本研究對其他國家基礎行業的社會效益評價提供了研究基礎和借鑒作用。

課題組供稿

此外,研究中也調研了工信部政策法規司、中國資訊經濟學會、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政策所、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央網信辦等相關專家,及中國移動市場部、中國電信監管部、戰略部及市場部人員。

3、成果推介與宣傳

本研究團隊在2016年國際電信協會雙年會和2017年國際電信協會亞太年會宣講發佈了本團隊的階段研究成果,受到眾多國際學者的支持與肯定;本團隊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發表了14篇,目前還有幾篇論文已被錄用和正在審稿,包括投稿到電信行業影響力大的SCI/SSCI雙檢索期刊《Telecommunication Policy》的論文,已通過一審。目前本專案暫未報送《工作簡報》,成果宣傳推介工作將是本團隊下一步的重點任務。

二、 研究成果情況

代表性成果簡介

 1、基礎電信服務業技術、市場和政府管制的協同演化關係研究

傳統的經濟學研究通常陷入一個二元化的範式,即宣導市場“無形的手”的自由市場經濟學派和政府“有形的手”的新凱恩斯學派的不同觀點。但由於基礎電信服務業的重資產等特徵,導致了其具有典型的自然壟斷屬性,因此通常會形成寡頭競爭的市場。以自由市場競爭機制來提升市場效率可能會導致市場失靈。相反,以政府“有形的手”來主導電信產業發展也具有極大的局限性,可能也會存在政府失靈。歷史上存在不少的相關案例。然而,儘管存在著上述問題,正如我們所關注的那樣,在過去的十幾年當中,中國的移動通信網路從2.5G到3G乃至4G發展歷程,卻帶來了顯著的降價提速效應,實現了市場效率的不斷改善。那麼什麼因素導致電信業在市場和政府可能同時失靈的情況下仍然發展地如此迅速?在分析電信產業的歷史發展和電信產業的技術經濟特性後,我們認為除了市場和政府之外,電信業還存在著“第三只手”:技術。

電信產業的技術變化是巨大的,正是由於電信市場持續的技術進步,帶來了電信市場持續的繁榮與發展。本文首先簡要探討了電信業技術、市場和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接著,我們將技術創新和政府規製作為具有經濟含義的要素引入傳統的SCP產業分析框架,從而構建了新的TGM(SCP)產業分析框架,並以此框架為基礎建立電信產業螺旋式協同演化模型,以解析電信產業技術創新、政府規制與市場演進之間的作用機理。我們的研究表明,電信產業的發展演進是在技術創新與政府規制、市場競爭共同作用的結果, 而技術創新是產業發展的根本動力。相較於“無形的手”市場和“有形的手”政府,我們首次明確提出技術在電信產業中是“第三只手”,在基礎電信業的發展演進中起到根本性的決定作用。

由於政府規制是技術創新的制度條件,而技術創新又是電信產業發展的根本推動力量,是電信業的“第三只手”。因此,政府必須發揮自身在促進電信技術創新和技術標準化上的重要作用,消除阻礙技術創新的因素並建立有利於技術創新的激勵規制體系以努力促進電信技術不斷發展。如此,電信服務業的總體發展水準才能不斷地得以提高。本研究的成果勾勒出電信產業發展的一般規律,這一規律對於各國處理電信業技術創新、政府規制與產業發展的關係具有指導意義。

 2、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全要素生產率增長與技術變化研究

近十幾年來,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經歷了巨大的技術變遷和生產率增長。然而,這個部門的實際生產率增長模式需要進行實證檢驗。已有的文獻主要關注于研究歐美電信市場,尤其是傳統固話市場的生產率增長。目前沒有文獻對中國電信業在3G/4G時代的生產率表現做實證檢驗。基於此,本研究採用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2011年到2015年的省級資料,利用基於DEA(資料包絡分析)的Malmquist生產率指數來估算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的生產率變化、技術變化和相對效率變化。結果表明,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從11年到15年的平均生產率增長率為22.9%,此增長完全來自于技術進步(平均每年25.5%),而平均效率變化呈略負值。也就是說,這5年間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的生產率增長是完全由技術進步驅動的,而不是由技術效率的改善驅動的。實證結果還顯示西部地區的全要素生產率(TFP)增長率是最高的,而東部地區較低,這表明經濟增長和電信發展水準落後的區域有著更大的機會和能力通過技術追趕來提升生產率。此外,我們還發現相比前半段11年到13年,產業在後半段13到15年有著更高的生產率增長(額外提高了21.2%)和技術進步(額外提高了16.5%)。出現這個結果是由於在13年到15年期間,更多新興電信技術(例如4G)在中國開始進行商用並逐漸成熟,技術的進步直接導致了產業生產率的巨大提升。

 3、中國資訊與通信技術(ICT)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研究

自從我國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國民生產總值(GDP)經歷了巨大的可持續增長,同時資訊與通信技術(ICT)也有著高速的發展。本研究利用投入產出法來探索ICT在中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具體來說,使用2012年中國投入產出表的資料,我們採用一個靜態投入產出模型並以此為基礎分析了3個應用:產業聯動效應,生產誘發效應和供應短缺效應。我們主要關注兩個部門:ICT設備製造部門和ICT服務提供部門,我們分別將這兩個部門視為外生並分析其經濟效應。結果表明:(1)ICT製造部門有著高的後向關聯效應,中等的前向關聯效應,相對較低的生產誘導效應和低的生產短缺效應,這表明ICT製造部門有著強大的拉動國民經濟生產的能力。(2)ICT服務提供部門的產業聯動效應和供應短缺效應較低,但其生產誘導效應較高,這表明投資ICT服務提供部門對所有其他部門的總產出影響較大。具體來說,增加對ICT服務提供部門1元錢的投資,可以推動其他產業增加1.2702元的產出,即可以推動整體經濟產出增加2.2702元。

 4、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改革發展歷程與評價

我國有著全球最大的電信市場,但是與世界大多數國家電信業發展水準相比,我國電信技術水準較低,電信業綜合發展水準較低。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對我國的基礎電信服務業改革發展進程和規制進程進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同時從技術進步的視角對我國電信產業管制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總結我國基礎電信服務業規制的歷程不難發現,直到2008年實施第三次電信重組,市場監管的主要工具都是通過行政手段直接改變產業結構,以期形成一個均衡的市場競爭格局,實現有效競爭。我們認為我國基礎電信服務業歷次規制是一種結構性規制,具有以下特點:1)電信企業一直保持國有企業性質;2)基礎電信服務業規制機構是非獨立的規制結構,規制機構體系是多方規制;3)目前採用價格上限規制的單一激勵規制;4)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嚴格限制私人資本進入,沒有真正的退出機制。5)缺乏內生的技術創新激勵。本文的最後對中國下一步的電信規制政策提出一些建議。

 5、電信業技術創新與政府規制關係研究

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世界電信產業已經成為各國重要的基礎性產業,成為體現國家競爭能力、創新能力的重要產業。因為電信行業的技術特性和對社會與經濟發展的巨大作用,管制因素在電信發展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首先,本文通過分析電信產業內管制對技術創新產生的影響,基於新一代網路架構建立管制下的技術創新體系的生態模型。接著,採用132個國家的電信業資料,我們建立固定效應最小二乘模型,實證分析了電信產業中技術創新與政府管制之間的關係,探究電信產業的管制體系中影響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實證結果說明,在電信業,政府管制對技術創新有顯著的抑制作用,電信市場的競爭程度與技術創新發展水準呈正相關關係,網路運營商的私有化程度與技術創新發展水準也呈正相關關係。

 6、中國基礎電信服務業技術創新驅動因素研究

電信行業作為資訊科技時代的基礎行業,掌握著國家通信事業的命脈,也緊密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品質。電信技術的創新能影響電信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共同推動整個電信行業的發展。然而行業資料表明,中國電信行業當前的技術創新水準還有待提升,技術創新的具體實施進程受到眾多因素的制約。本文基於中國電信行業的技術創新現狀,結合技術創新理論,識別和分析推動電信行業技術創新的主要力量,建立一個針對電信行業的技術創新動力體系,並運用計量經濟學的方法加以驗證,從實證的角度分析中國電信行業技術創新動力體系的內部作用規律。實證結果表明,中國電信行業的技術創新產出與政府投資、市場競爭強度、電信企業Ramp;D投入、企業學習能力以及行業創新鏈的聯動強度等要素呈顯著的正相關關係。

 7、中國虛擬運營市場經濟分析及建議

隨著電信技術的不斷反覆運算和發展,使用者對電信的服務和品質要求不斷提高,為了滿足用戶多樣化和個性化的需求,虛擬運營商應運而生。中國於2013年正式開始移動轉售業務試點,標誌著中國的虛擬運營時代的正式到來。根據虛擬運營引入前及引入三年後的資料流程量業務資料,從消費者剩餘和社會福利角度來探究中國虛擬運營的經濟效果,並以簡單虛擬運營模式開放作為對比政策進行研究。研究結果表明,引入虛擬運營商之後,消費者剩餘和社會福利都得到提升,同時相比於移動轉售,簡單虛擬運營模式可以帶來更大的消費者剩餘和社會福利,同時虛擬運營商將獲得更多的利潤。在引入的初期,虛擬運營商處於弱勢地位時,簡單虛擬運營模式將體現政府對虛擬運營商的有力扶持,將更有利於促進電信業降價提速,增加競爭活力,推動電信業轉型升級與發展。最後提出如下建議:政策上政府應進一步放鬆管制,以簡單虛擬運營模式開放虛擬市場,扶持虛擬運營商的發展;虛擬運營商應與運營商成立合資公司,開展創新各種電信增值服務等方式來展開虛擬運營,同時需要結合自身原有優勢,提供個性化服務,聚焦細分市場。

 8、通信4.0時代中國推行網業分離關鍵因素辨析

隨著中國進入通信4.0時代,市場對於電信基礎服務業的要求更加多元化, SDN、NFV等新技術的應用使得快速回應需求和個性化按需定制成為了電信業未來的發展趨勢。網業分離作為改革的手段一直是備受關注的話題。本文將就通信4.0時代的中國是否符合推行網業分離的條件進行討論。首先根據不同國家推行網業分離的情況,以分離程度作為分類標準,粗略分為會計分離、功能分離、運營分離、所有權分離四種分離模式。以瑞典、英國、紐西蘭、義大利、愛爾蘭、澳大利亞、新加坡網業分離為例,分析網業分離推行所需要的條件和不同程度網業分離的優點、缺點和評價。然後,根據Ricardo Gonçalves提出的“推行網業分離需要回答的三個問題”對中國推行網業分離進行討論:第一,市場中是否存在顯著的市場勢力;第二,沿供應鏈的服務之間是否存在垂直互補性;第三,網業分離是否是當下最好的監管措施。通過回答這三個問題得出中國暫時不適合推行網業分離的結論。

 9、電信產業社會效益評估體系研究

由於缺少評估電信服務業的社會效益的方法體系,電信服務業推動互聯網經濟發展和推動整體國民經濟發展的巨大間接作用被公眾以及決策制定者忽略。本研究以中國電信業為例,構建了一個評估電信產業社會效益的評價體系,使電信行業在互聯網經濟環境下對於全社會經濟的重大作用得以量化。同時,本研究對其他國家基礎行業的社會效益評價提供了研究基礎和借鑒作用。

課題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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