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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國土部聯合發文:不同城市提出不同調控要求

央廣網北京4月6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 近些年, 在一些熱點城市, 房地產市場不斷出現過快、過熱上漲。 一時間, 出現住宅用地拍賣溢價率高、人們排隊拿號買房、離婚買房、房價上漲買房難的情景。 相關部門也在不斷加大限購、調控力度, 為虛火過旺的樓市降溫。

就在今天, 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發佈了由住建部和國土資源部共同簽發的《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 成為自北京開啟全國樓市調控升級後, 住建部第一次出臺全國樓市調控的統領性檔。

為貫徹落實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方針, 又注入了一劑“強心針”。 《通知》都有哪些具體內容?又將會給火熱的樓市帶來哪些降溫效應呢?

《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包括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科學把握住房建設和上市節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和強化地方主體責任四大部分內容, 共十條。

其中比較引人關注的是, 《通知》針對全國各地庫存以及人口狀況的不同相應提出了不同調控的要求。

《通知》要求, 各地要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週期, 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對消化週期在36個月以上的, 應停止供地;36-18個月的, 要減少供地;12-6個月的,

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 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 還要加快供地節奏。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分析, 這主要是適應目前中國樓市區域差異明顯的現狀, 調控原則更加科學, “目前中國的格局是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 向大都市、城市群以及都市圈集聚的速度會進一步加速。 一方面, 一、二線城市房價經歷了一輪暴漲, 目前國家正在‘潑水救火’;另一方面, 三、四線的政策方針是去庫存, 讓農民工進城, 推進城鎮化, 很多地方的樓市依然平穩。 ”

此外, 《通知》對於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也提出了要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 儘快形成市場有效供應。 要對具備預售條件拖延上市、變相捂盤的專案,

要嚴肅查處。 同時這類城市還要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應。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 從供應端採取鼓勵釋放供應的做法, 在《通知》中進一步得到體現, “從土地供應總量講, 預計今年土地供應的面積相對2016年會出現同比增長態勢。 對於一些拿地的配建, 包括配建自持型的、租賃型的公寓, 全國至少有20個左右城市會出臺這樣一個政策, 大力發展租賃市場一類條款。 在土地出讓方面可能會加上這些內容。 ”

通知同時要求, 在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上, 各地要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 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 經國土資源部門和有關金融部門審查資金來源不符合要求的,

取消土地競買資格。 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 靈活確定競價方式, 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 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 這一全國樓市調控的統領性檔與以往相比, 進一步確認了兩個原則, “最近各地調控, 像北京十幾天出臺了十幾次調控政策, 大原則是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第二個原則, 是樓市調控的托底蓋帽。 同時也看到一些之前提到但被重新重申, 著重提出一些比如棚戶區的改造, 包括公租房的貨幣化安置, 特別是針對未來租賃市場如何蓬勃發展, 如何讓租賃也成為居住的重要補充。 提出一些政策性原則性方向。

北京大學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進一步指出, 這一《通知》以住建和國土部門的角度對於房地產調控、化解樓市風險, 邁出了主動的一步, “國土部門在房地產宏觀調控方面還是比較被動, 因為原來調控政策更多的是金融政策、限購、土地供應, 我們每年也在說, 但是這一次是明確說把土地供應作為主動的房地產調控手段。 從政策延續性層面看, 是以前政策的升級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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