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元編譯
4月5日, 據Bloomberg 消息, 一份法律檔顯示出, 一名前谷歌工程師在無人駕駛汽車技術的競爭漩渦中掙了超過1.2億美元(8.3億人民幣), 這凸顯了科技公司與汽車製造商在新興市場中的激烈競爭。
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部門 Waymo 在法庭上對前雇員 Anthony Levandowski 提出仲裁要求, 認為他違反了合同, 在 Waymo 挖角, 為自己參與創建的無人駕駛卡車企業 Otto 招人。 而同時, 此人又從穀歌那裡領取了超過1.2億美元的巨額獎金。
這是穀歌首次對外公佈自己內部的工程師的獎金數額。 該消息一出, 立即將谷歌無人車項目以及這位“洩密案”主角再一次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
Uber 和Waymo 的代表暫時拒絕發表評論, Levandowski也沒有回應評論的請求。
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項目已經初步建立起了薪酬體系,
原文地址: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17-04-03/ex-google-self-driving-car-engineer-made-more-than-120-mil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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