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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比對助力桐鄉交警破獲肇事逃逸案

11月30日晚上9點半左右, 桐鄉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 在崇福鎮東安村一浴室附近有人受傷倒地, 接警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范國強帶領協警迅速趕到現場。

調查

民警趕到現場時, 傷者鄭某頭部受傷已被送往醫院, 經初步勘察, 現場只遺留傷者嘔吐物, 無明顯痕跡及目擊證人等有價值的線索, 且案發現場無監控, 民警初步懷疑是否故意傷人, 但不排除交通肇事的可能性。 第二天, 民警范國強和沈曉東帶領協警驅車趕赴現場尋找破案線索。 此時, 派出所那邊傳來消息, 排除故意傷人的可能性。

民警調取事故現場周邊道路的監控視頻, 發現該時段附近共有三輛轎車及一輛紅色三輪電動車經過。 通過行駛路線速度的區間比對, 民警排除了三輛轎車的嫌疑, 判斷紅色三輪電動車有重大嫌疑。

民警通過不間斷的調取沿途監控視頻,

反復查找比對, 終於鎖定紅色三輪電動車身上有“1755”四個明顯的數字, 駕駛員為一名穿黃色羽絨服的女性。 由於此類電動車屬於無牌無證類車輛, 而且流動頻繁, 無固定聚集點, 這給案件的偵破帶來很大難度。 桐鄉交警發佈了緝查令, 並加強日常巡邏。

12月3日, 正當此事毫無頭緒時, 嫌疑車輛剛好被一中隊巡邏人員發現, 駕駛員毛某也在現場, 與監控中的嫌疑人體貌特徵吻合。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查扣該車, 經仔細勘查在車上提取到了人的毛髮, 是毛某的, 還是與受害人有關?帶著疑問, 民警開展了下一步工作。

經過調查, 嫌疑人毛某曾在2015年因為駕駛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無力賠償被記錄在案。 面對詢問, 她始終否認去過案發現場。 隨著民警一步步地深入盤問, 毛某一會兒說肚子痛, 一會又假裝手腳抽搐要看醫生。 針對面臨情況, 民警先將毛某送往桐鄉市第一人民醫院醫治。 此時, 傷者鄭某已經過三次顱腦手術, 未脫離生命危險。 在民警的焦急等待中, 法醫的DNA鑒定傳來確定的消息,

車輛上提取的毛髮正是受害人鄭某的。 面對證據, 毛某再也無法抵賴。

12月4日, 根據調查所掌握證據, 桐鄉交警依法對毛某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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