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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遊時代”更需治理“與時俱進”

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在“部長通道”表示, “大眾旅遊時代已經到來, 人們早已不滿足於到景點看, 早已不滿足於住賓館飯店”, 他指出, 如今遊客喜歡的是休閒旅遊。 而整個旅遊結構中, 非景點旅遊占了80%, 遊客住賓館飯店的越來越少, 越來越多遊客選擇住在民宿。 (3月13日新京報)

伴隨著旅遊從精英消費過渡到大眾消費, 景點旅遊時代也逐漸向全域旅遊時代轉型。 “非景點旅遊”的方興未艾, 說到底是旅遊消費多元化、個性化的產物。 每到節假日, 一些旅遊景點人山人海, 再加上商業氣息過於濃厚, 降低了一些消費者的旅遊體驗。

“非景點旅遊”滿足了消費者對旅遊品質的訴求, 因而更受青睞。

旅遊不僅使人們釋放壓力和緊張情緒, 消除日常生活的不適, 也為人們展示了另一個世界。 長期生活在鋼筋水泥建構的“城市樊籠”裡, 讓人們嚮往“田園牧歌”, 渴望回歸自然, 回到“慢生活”的狀態。 摩肩擦踵的景點旅遊有的時候不僅不是一種放鬆與休閒, 反而成了一種負擔甚至是一種痛苦。

標準化的賓館飯店儘管設施完備, 卻讓遊客缺乏家的感覺。 生活化、富有親和力的民宿, 為遊客提供了更好的住宿體驗。 旅遊作為一種將消費者的需要、認同、情感和文化勾連起來的經濟活動, 是對消費者生活方式和消費文化的外在呈現。 如火如荼的“非景點旅遊”猶如一面鏡子,

觀照出旅遊消費的升級——從蜻蜓點水、人云亦云的“到此一遊”到“私人訂制”, 消費者的旅遊消費漸趨理性、成熟。

在全域旅遊時代, 遊客和商家之間的關係不僅是交換和互惠的關係, 也是利益協商和博弈的互動關係。 只有讓利益博弈和法治完善結伴而行, 遊客的出行之旅才會更有品質。 不論是試行旅遊巡迴法庭, 還是成立旅遊員警, 只有讓消費者“找得到”、“用得上”維權管道, 只有合法權益得到更好的保護, 消費者才會提升旅遊消費的熱情。

對不能文明經營、對遊客坑蒙拐騙的景區“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說到底也是為了呵護信任這一珍貴的羽毛。 “非景點旅遊”作為一個新生事物, 不能成為被忽略和漠視的邊緣地帶;將景點之外的資源也管理好,

形成依法治理、依法治旅的格局, 表面上是一種“緊箍咒”, 實際上卻是一種“強筋壯骨”。

全域旅遊時代的到來既是機遇, 也是挑戰;只有“始終與時俱進, 不斷改革創新”, 旅遊管理才能更有“準頭”。 將遊客視為“待宰的羔羊”、將旅遊視為“一錘子買賣”, 這種錯位的價值認同, 本質上是一種功利、短視的涸澤而漁。 全域旅遊時代會釋放利益空間和發展空間, 改變許多人的生活;只有讓旅遊市場更有規範、更有秩序, 才能實現 “美美與共”。 (南方網楊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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