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快65了, 身體一直不太好, 也不知道還能活幾年, 老伴兒在10年前已經去世了。
老伴兒是個苦命的人, 白手起家, 打拼了一輩子, 剛剛日子要好一些了, 他卻離開了。
我們這一代人思想比較傳統, 辛辛苦苦賺的錢也不會理財, 不是存銀行就是買房子。 老伴臨走前我們名下已經有大小6套房子, 銀行存款也上百萬了。
前兩年兒子結婚了, 可是明明是我家花錢娶的媳婦, 兒子卻好像入贅了, 整天跟媳婦住在老丈人家不回來。 雖然我很生氣, 但是為了家庭和諧, 我都忍了。
去年兒媳婦生了雙胞胎, 兩個大胖孫子, 我高興地給兩個孫子每人一萬塊的紅包。 可是沒等我高興多久, 就因為給孩子起名上戶口的事跟兒子、兒媳鬧僵了。
他倆早都商量好, 兩個孩子, 一個跟兒子姓, 一個隨兒媳姓。 我知道後堅決反對, 兒子給我做了很多工作, 可是我堅決不同意。
最後兒媳不高興了, 說法律也沒有規定孩子非得跟爸爸姓, 再說了我辛辛苦苦懷胎十月, 生個孩子跟我姓不過分吧?!
我看他們意見堅決, 就明確告訴他們, 等我百年以後, 我所有遺產只能由隨爸爸姓的孫子繼承!
這麼一說惹惱了兒媳, 說既然你認為外姓人沒有權利繼承你的遺產,
兒子也有意見, 說姓名只是個符號, 兩個孩子都是他親生的, 我為什麼要人為的分個彼此?!還說我這麼多房子, 都是留給孫子了, 有什麼區別?
我不聽他們那一套, 我對兒媳婦說, 我房子是多, 但那是我辛苦奮鬥的,
為這事, 兒子兒媳跟我已經鬧僵了很長時間了, 他倆住在老丈人家很長時間都沒有再回來。
本來我對兒子這種行為就不滿, 現在生的孩子還想跟別人姓, 那我就更得堅持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