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 被執行人呂某因拒不履行判決義務被司法拘留, 之後其家屬主動聯繫幹警, 聲稱會盡最大努力籌款履行義務, 希望法院儘快釋放呂某, 讓其與家人團聚。
原來, 被執行人呂某在2012年年初以小本經營、社會交往等事由, 先後多次向申請人張某借款, 共計10.9萬元。 此後, 張某多次催要, 呂某均拒絕還款。 無奈張某將其訴至林州法院, 2015年2月17日, 林州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呂某十日內償還張某借款10.9萬元。
因呂某不履行生效判決, 張某於2015年5月向林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依法向呂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
功夫不負有心人, 在申請人的配合下, 執行幹警于12月7日將藏匿在家的呂某當場控制, 因其拒不履行當日被司法拘留。 兩日後其家屬多次與幹警聯繫, 經做雙方工作, 呂某交納現金2萬並與申請人達成還款協定, 法院對其解除拘留。 (林州法院執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