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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記者從陝西省社會保障局瞭解到, 各市(區)養老保險經辦處經省政府同意, 決定從2017年冬季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冬季取暖補貼標準。 安排如下:
一、從2017年冬季起, 企業退休(職)人員取暖補貼由現行標準調整提高到每人每個取暖期一次性發放2360元(590元/月)。
二、已按原標準發放了取暖補貼的, 參保企業退休(職)人員新增加的冬季取暖補貼部分按照四個月週期補發, 即從當年11月至次年2月底。
三、未按原標準發放取暖補貼的, 參保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冬季取暖補貼按照新標準及四個月週期發放,
同時, 全省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於2017年12月底完成取暖補貼的調整和發放工作。 以後年度按照本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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