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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審首日:法院外數百人抽籤待機現場&上午庭審要點整理

12月11日, 是轟動在日華人社會的中國留學生江歌遇害案一審開庭第一天, 上午10:00在東京地裁、15日是上午、18日是半天(上午、下午時間未定)、12月20日是一審宣判日, 開庭時間是下午2點到3點。

庭審首日上午主要為被告陳世鋒一方及警方陳述。 結合鳳凰網、澎湃新聞、新京報、法制晚報、環球網等媒體報導, 要點整理如下:

■ 上午誰出庭了?

陳世鋒出庭並陳述。 江歌媽媽進了法庭, 但未發言。 劉鑫未出庭(劉鑫確認將出庭, 有媒體稱是12日, 亦有媒體稱其13日出庭)。

■ 檢方主張

陳世峰對劉鑫有恐嚇罪;陳世峰事先準備好了刀具, 刺殺江歌導致左總頸動脈失血過多死亡。

警方陳述恐嚇罪時稱:陳世峰在去江歌的家路上是有一段錄音, 說陳世峰手裡有劉鑫的內衣照, 恐嚇說要發給她媽媽。 警方咬定殺人動機時, 主要證據是陳背包裡的換洗衣服。 警方指控陳世峰殺人手段兇殘,

而且帶了換洗衣服。 是有預謀的殺人, 而陳世峰的律師稱, 那些衣物是他準備送去洗衣店的, 他還用手機查過附近有沒有乾洗店。

■ 陳世鋒一方主張

陳世鋒一方承認犯有恐嚇罪, 但是否認故意殺人, 造成江歌死亡的第一刀, 是奪刀造成的, 當時並沒有殺意。

據陳世峰敘述, 陳刺出的第一刀江歌就倒下了, 陳世峰律師稱, 醫檢結果證明致命的是第一刀, 是無意過失導致的。 陳世峰稱“第一刀的時候, 自己是不帶有殺人動機的”。 儘管隨後又刺了9刀, 但“(與第一刀)沒有因果關係”。 據陳世峰的律師說, 當陳世峰看到江歌倒下後, 考慮到還要負擔醫藥費, 於是有了殺意。

■ 刀是誰的?

警方指控成為兇器的水果刀來自陳世峰的大東文化大學的研究室裡,

兇器長9.7cm、寬2.2cm。

陳世鋒一方稱, 水果刀是劉鑫從房間裡拿出來遞給江歌的, 並且迅速關上了房門。 陳世鋒的律師說:“劉鑫在門裡問, 三叔, 怎麼了?三叔, 你接著(刀), 我害怕”。

■ 劉鑫有沒有鎖門?

據陳世峰的律師說, 劉鑫從屋內遞給江歌一把刀, 然後馬上關上了門, 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 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

在日本警方提供的110報警錄音裡, 清晰地錄下了劉鑫說的一句話, “把門鎖了, 你不要罵了。 ”

■ 其他細節

陳世鋒表情非常平靜, 臉色蒼白, 穿藍色無圖案外套、黑色褲子以及拖鞋。 陳世峰在獄期間被嚴格監管, 除了律師誰也不能見。

陳世峰的律師稱, 當天陳世峰是帶著一瓶酒前往江歌住所的, 是想和江歌一起聊聊有關劉鑫的事情的。

法醫鑒定陳世峰的威士卡瓶口是有陳的DNA。

11點之後的庭審, 江歌母親出現, 坐在警方後排, 並帶來了一些證據, 黑白照片, 帶血痕的現場衣物照片。 江歌母親聽到衣服上的傷痕和血痕陳述時, 哭出來了, 用拳頭捂嘴。

11日下午, 東大教授法醫將會作為證人出庭。 他是江歌的遺體法醫, 會做詳細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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