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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以剛柔並濟、自我加壓組合拳破解執行難

法院的生效判決無法執行, 就會被群眾稱為蓋有官印的“白條”;被執行人躲避執行、轉移財產, 執行案件就會成為影響群眾利益的“骨頭案”……記者在內蒙古自治區採訪發現, 2016年以來內蒙古各級法院組織開展“執行年”活動, 打出剛柔並濟、自我加壓的組合拳, 啃下影響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的執行“骨頭案”, 兌現了“官印白條”, 在人民群眾中產生強烈反響。

“圍剿”老賴形成高壓態勢

執行難成因複雜, 由來已久。 據統計, 2015年內蒙古進入執行階段案件有11.8萬餘件, 其中5.7萬件未執結, 占比48.3%。 “如果法院的判決都執行不了,

我們的社會還怎麼講誠信?法治建設必須從依法推進解決執行難開始。 ”自治區高院院長胡毅峰態度鮮明。

2015年下半年, 自治區高院將2016年確定為“執行年”。 執行攻堅中, 全區法院以資訊化手段進行聯合懲戒, 老賴“一處失信, 處處受限”的效應不斷強化。

2016年中秋節期間,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法院將112名老賴的照片, 通過社交平臺和街邊大螢幕展示。 該院執行局副局長劉峰說, 第二天就有人給他打電話, 說他們之前只是被限制高檔消費, 但照片公佈後被親友追問, 十分狼狽。 很多人當日就履行了義務。

2016年, 內蒙古有近7萬人次被列入失信名單, 其中近7500人次被列入後主動履行, 列入率和列入後履行率全國居前。

此外, 內蒙古各級法院還對老賴“硬打擊”,

通過集中執行行動掀起攻堅熱潮。

2016年, 赤峰市、鄂爾多斯市和呼和浩特市3地中院, 累計通過集中執行行動執結案件7900餘件, 結案標的額近37億元。 巴彥淖爾市中院開展了“決勝”等系列行動, 該院院長李建平說, 通過行動的震懾和推動, 去年該院執結案件1.5萬餘件, 同比上升近71%;案件執結率90.1%, 同比增加30個百分點。

2016年以來, 集中執行行動在內蒙古全面開花, 全區依法判決拒執罪62人、司法拘留1.2萬人次, 形成了“圍剿”老賴的高壓態勢, 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主動和解的情況明顯增多。

兌現“白條”重鑄司法公信

胡毅峰說, 兌現“官印白條”, 除了對老賴打出“軟威懾”“硬打擊”的組合拳, 對一些涉及民生和仍處於正常經營狀態企業的案件,

也要打出文明執行、科學執行的組合拳。

包頭市九原區2016年發生一起72歲的母親申請強制執行6名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案件。 執行法官瞭解案情後, 沒有簡單地採取強制措施, 而是從道德、法律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與被執行人交流, 又邀請村委會成員一起參與調解, 最後一家人冰釋前嫌, 兒女們當場給付了贍養費。

自治區高院執行局局長王廣音說, 此類案件一般標的不大, 但多因雙方情緒嚴重對立, 難以執行。 此類案件必須文明執行, 以理引導人、說服人、教育人, 以法約束人、規範人、懲戒人, 方能實現較好的執行效果。

對涉及尚處於正常生產經營企業的案件則要科學執行。 2016年12月, 包頭市昆都侖區法院受理了24件被執行人為包鋼鋼聯、包鋼西創、包鋼建安等大中型企業的執行案件。

該院執行局局長張昊說, 執行過程中, 他們慎用強制措施, 深入瞭解企業經營狀況, 提出由企業將執行標的總額列入計畫定期向法院支付, 再由法院根據案情予以分配的方式, 使24件案件全部或部分案款到位, 為農民工、派遣工解決勞務費96萬餘元。

標本兼治深化執行改革

經過一年的執行攻堅, 2016年內蒙古各級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21萬餘件, 執結17萬餘件, 同比上升100%;執結率84.23%, 同比上升23.52個百分點;執結標的額逾600億元, 同比上升141%。

對於執行年兌現“官印白條”的成效, 胡毅峰說, 針對執行難打攻堅戰只是立足當前的治標之舉, 要使審判執行步入良性迴圈, 關鍵要著眼長遠,

構建起解決執行難的長效工作機制, 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

目前內蒙古正在探索相應的改革措施。 一是按管理、協調、指揮相統一的要求, 建立全區三級法院執行指揮體系, 並通過提級執行、交叉執行等解決消極執行和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 二是探索建立執行裁決權和實施權分權制約機制, 強化執行監督, 確保執行工作不走偏、不走樣。 三是探索利用資訊化手段, 實行“一案一帳號”案款歸集管理, 形成執行案款流轉與發放的透明高效、全程留痕、全程公開, 徹底清理執行工作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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