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通過人大審議, 並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稅是什麼?誰要交環境保護稅?怎麼交環境保護稅?
今天, 我們就來瞭解一下!
開徵環保稅的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於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和遵從度, 強化企業治汙減排的責任。
二是有利於構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的綠色稅制體系。
納稅主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
應稅污染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
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
1、應稅大氣污染物:
計稅依據 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
應納稅額 污染當量數乘以具體適用稅額;
2、 應稅水污染物:
計稅依據 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
應納稅額 污染當量數乘以具體適用稅額
3、 應稅固體廢物:
計稅依據 固體廢物的排放量
應納稅額 固體廢物的排放量乘以具體適用稅額
4、應稅雜訊:
計稅依據 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
應納稅額 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對應的具體適用稅額
稅收減免
暫予免征:
(一)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
的;
(二)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三)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 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
(四)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 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
(五)國務院批准免稅的其他情形。
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徵收:
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
減按百分之五十徵收:
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
申報納稅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人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當日。
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
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納稅人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