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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辦發公務用車新規:黨政機關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政解

新京報快訊(見習記者許雯)中辦、國辦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規定黨政機關應當配備使用國產汽車, 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 按照規定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

多次提出“公務車首選新能源汽車”

這並非兩辦首次發文嚴管黨政機關公務用車。 記者注意到, 早在2011年1月, 兩辦就曾下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 與之相比, 新辦法首次提出黨政機關應當配備使用國產汽車, 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 公務用車配備新能源轎車的, 價格不得超過18萬元。

2013年7月1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

也明確要求, 政府公務用車、公車要率先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 同步完善配套設施。

今年11月, 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情況。 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 在打贏藍天保衛戰中, 政府應當發揮表率作用, 建議公務用車和行業用車應當率先使用新能源機動車。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採納了這一意見, 規定:公務用車和公共交通、計程車、環衛、郵政、快遞等行業用車應當率先使用新能源機動車。

媒體報導稱, 這是地方性法規首次明確提出公務用車首選新能源車。

公車改革以來多地加強監管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此次重申, 越野車不得作為領導幹部固定用車,

並要求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公務用車管理台賬, 加強相關證照檔案的保存和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統一的公務用車執行資訊系統, 提高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資訊化水準。

記者梳理發現, 自2014年7月, 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以來, 為加強公車管理, 強化社會公眾監督, 多地已加強了公車管理, 比如浙江、山東、陝西等多個省份還出臺規定推行公車標識化。 據不完全統計,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7個省份相繼推行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方案, 部分省市要求除了標識“公務用車”,

還應標明監督電話, 以強化公眾監督。

此外, 廣東、浙江、安徽等省份還為公車加裝GPS定位, 以實現對公車實行全方位動態監管。 2011年起, 廣州市開始試點公車加裝GPS。 廣州市紀委資料顯示, 按每年每車減少5000公里節省5000元計算, 全市已安裝GPS的8491輛車每年節省費用約合人民幣4200萬元。

還有部分地區陸續建立了公車管理平臺。 以山東省為例, 該省公務用車改革方案提出對納入平臺管理的車輛實行集中管理, 涉及用車、租賃、監管等多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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