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4月7日消息,4月6日,隨著主審法官一聲棰響,旬陽縣蜀河鎮“死而復生”的男子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 究竟為何還得從2016年7月的一起報警說起。
2016年7月27日,旬陽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旬陽農商行報案稱,陝西冠心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旬陽縣蜀河鎮人)王某2015年7月8日在該行申請貸款80萬元後消失,信貸款本息無法收回。 旬陽經偵大隊經初查後對王某涉嫌貸款詐騙立案偵查。
民警偵查發現,2015年3月,王某以承包合同需要交納履約金為由向旬陽農商行蜀河分行申請貸款80萬,並以虛假的建築承包合同、偽造的購房合同以及已經被抵押的房產等資料作為擔保。
更為蹊蹺的是民警在咸陽調查期間,卻從當地警方獲悉在2015年8月13日,有群眾向戶縣警方報警稱在縣城一招待所發現王某的身份證、遺書、農藥等物品。 一時王某因巨額外債而自殺身亡的消息在其社交圈廣為流傳。 王某到底是因為迫於債務壓力而自殺?還是為逃避債務和法律懲處偽造自殺現場後隱匿?這成為了民警調查的重點。
偵查民警對王某的家庭、生活、事業等方面的資訊進行了綜合分析,認為王某自殺的可能性不大。
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王某聲淚俱下:“我是一個從大山裡走出的孩子,憑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來一片天地,但因為不學法、不懂法卻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希望大家以我為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