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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漲價房東要違約 買婚房婚都結了房子還沒到手

東方網記者袁猛4月8日報導:簽好的合同, 卻因為近期房子漲價, 房主違約不願意賣。 為了阻止房子過戶, 房主想出了私搭違建的辦法。 褚小姐本打算買房子做婚房, 現在婚都結了, 房子卻還沒到手。 法院判房主違約, 房主未交違約金, 不接電話玩起了“失蹤”。

買房子做婚房 房子漲價房主違約不願賣

圖片說明:褚女士所購房屋就在這個社區

近日東方網記者接到褚小姐投訴。 據瞭解, 褚小姐為了結婚, 2015年11月看重了楊浦區政立路的一套房子, 準備買做婚房。 該房在6層頂樓, 包含一處閣樓, 約120平方。 後來通過一家房產仲介,

與房主劉先生簽訂了購買合同, 並提前支付意向金5萬元。 後來合同簽訂, 房主劉先生以448萬元的價格將房子賣給了褚小姐。 褚小姐先支付給賣方劉先生首付金額80萬元, 其餘金額屆時看是否能通過銀行貸款方式償還, 後褚小姐準備全額付款。 雙方合同約定如有違約, 違約方按照20%的違約金進行賠償。

圖片說明:褚女士與房主短信通話記錄

隨著2016年6月1日過戶日期臨近, 劉先生卻以房價近期上漲厲害拒絕交房, 要求多加50萬元。 臨過戶前劉先生再次以房子上漲為由, 認為現在房價已經漲到50000-55000元每平方, 所以即使褚小姐再多付100萬, 他們也不願意賣。 房主劉先生只願意全額退款, 後房主劉先生通過仲介將褚小姐先前支付的80萬元返還給了褚小姐,

並沒有提及違約金事宜。

私搭違建 阻止過戶房主被判違約卻消失

圖片說明:房主第一次搭建的違建圖片

經多次協調無果, 褚小姐只能將房主劉先生告上楊浦區人民法院, 要求房主劉先生履行合同。 然而劉先生卻反訴褚小姐, 認為繼續履行合同的說法不成立。 原來劉先生為了阻止過戶, 在房子頂層閣樓處搭建了一個類似塑鋼瓦的棚子。 楊浦區行政執法局出具的《附有違法建築的房屋認定書》以及上海市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的登記資訊, 都顯示這個房子因存在違法建築而被限制辦理相關房地產登記。 因為這個違建, 2017年3月9日楊浦區人民法院最後判定, 不支持原告褚小姐(反訴被告)繼續履行合同的請求,

同意被告房主劉先生(反訴原告)解除合同的訴求。 因為劉先生以實際行動以及向褚小姐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的方式, 要求解除合同, 已構成違約。 因此法院判決被告房主劉先生(反訴原告)按照合同約定, 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褚小姐(反訴被告)支付違約金一百萬元。 隨後劉先生並沒有提起上訴請求, 但在規定時間內也沒有向褚小姐支付違約金一百萬元, 也不再接褚小姐電話。

圖片說明:法院判定結果

違建拆除正在走程式 預計需要半年時間

本來準備在2015年買房結婚, 現在卻碰上這樣的事兒。 褚小姐現在已經結婚, 但婚房到現在還沒有著落。 既然是私搭違建, 褚小姐希望城管能夠將違建拆除,

這樣就不會影響過戶事宜。 2016年褚小姐將房主劉先生私搭違建事情向楊浦區城管部門投訴, 城管部門受理後對違建進行了拆除, 並出具了已拆除附有違法建築的房屋通知單。 但拆除後1個月, 房主劉先生再次私搭違建。 房子過戶事宜再次擱淺, 無奈之下, 褚小姐只得再次向城管部門投訴。 3月30日, 東方網記者陪同褚小姐來到楊浦區五角場城管部門。 據楊浦區五角場街道城管部門工作人員介紹, 他們已經瞭解了褚小姐的情況。 房主劉先生私搭違建的情況, 他們在清明節過後會按照程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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