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袁猛4月8日報導:簽好的合同, 卻因為近期房子漲價, 房主違約不願意賣。 為了阻止房子過戶, 房主想出了私搭違建的辦法。 褚小姐本打算買房子做婚房, 現在婚都結了, 房子卻還沒到手。 法院判房主違約, 房主未交違約金, 不接電話玩起了“失蹤”。
買房子做婚房 房子漲價房主違約不願賣
圖片說明:褚女士所購房屋就在這個社區
近日東方網記者接到褚小姐投訴。 據瞭解, 褚小姐為了結婚, 2015年11月看重了楊浦區政立路的一套房子, 準備買做婚房。 該房在6層頂樓, 包含一處閣樓, 約120平方。 後來通過一家房產仲介,
圖片說明:褚女士與房主短信通話記錄
隨著2016年6月1日過戶日期臨近, 劉先生卻以房價近期上漲厲害拒絕交房, 要求多加50萬元。 臨過戶前劉先生再次以房子上漲為由, 認為現在房價已經漲到50000-55000元每平方, 所以即使褚小姐再多付100萬, 他們也不願意賣。 房主劉先生只願意全額退款, 後房主劉先生通過仲介將褚小姐先前支付的80萬元返還給了褚小姐,
私搭違建 阻止過戶房主被判違約卻消失
圖片說明:房主第一次搭建的違建圖片
經多次協調無果, 褚小姐只能將房主劉先生告上楊浦區人民法院, 要求房主劉先生履行合同。 然而劉先生卻反訴褚小姐, 認為繼續履行合同的說法不成立。 原來劉先生為了阻止過戶, 在房子頂層閣樓處搭建了一個類似塑鋼瓦的棚子。 楊浦區行政執法局出具的《附有違法建築的房屋認定書》以及上海市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的登記資訊, 都顯示這個房子因存在違法建築而被限制辦理相關房地產登記。 因為這個違建, 2017年3月9日楊浦區人民法院最後判定, 不支持原告褚小姐(反訴被告)繼續履行合同的請求,
圖片說明:法院判定結果
違建拆除正在走程式 預計需要半年時間
本來準備在2015年買房結婚, 現在卻碰上這樣的事兒。 褚小姐現在已經結婚, 但婚房到現在還沒有著落。 既然是私搭違建, 褚小姐希望城管能夠將違建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