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日子沒法過了!我要上法院起訴離婚! : 當事人
小法:請您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填寫好《家事案件財產申報表》
起訴離婚這麼麻煩嗎? : 當事人
小法: 為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維護婦女、老人等弱勢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 規範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和家事案件審判工作, 根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 結合審判實際, 成都法院推行家事審判改革。 大家跟小編來看一下有哪些新的舉措吧。
1.什麼是【財產申報】?
在離婚訴訟中, 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填寫《家事案件財產申報表》, 全面準確地申報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財產狀況。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 傳統“家庭財產”的構成出現了諸多變化。 而當前由於財產登記制度與信用制度的不完善,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清楚家庭財產的情況或者是不瞭解對方的實際財產狀況, 申請法院核查共同財產困難大, 這就增加了離婚訴訟案件中當事人轉移、隱匿、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性。
對於那些虛報瞞報或不報的當事人, 法院在調查確認後, 將依法在本次離婚訴訟或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之訴中, 對其不分或少分共同財產。
小法:家事審判改革的新做法還設置了“婚姻冷靜期”。
2.什麼是【婚姻冷靜期】?
開庭審理後, 不適宜立即做出判決的, 在徵詢當事人雙方意見後, 由當事人提出庭外和解書面申請, 家事法官視案情需要, 作出給予雙方當事人1-6個月的婚姻冷靜期的書面或口頭決定。 在婚姻冷靜期內, 家事法官可以再次委託家事調解員、心理諮詢師介入調解、疏導, 對未成年子女進行心理干預。
隨著“80”、“90”逐漸步入婚戀期, “閃婚”、“裸婚”現象逐漸出現, 也造成了現在年輕人婚姻穩定度直線下降, 甚至出現了“閃離”。
很多被各自家庭捧在手心長大的獨生子女在婚姻生活中缺少溝通、寬容與耐心, 往往婚後不久就因為油鹽醬醋、家長里短等小事打得不可開交, 直至鬧離婚。
由於2003年頒佈的《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審批期的規定,
這是近期錦江法院發出的“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婚姻冷靜期並沒有使“離婚程式”變得繁瑣, 反而能挽救更多婚姻, 有效減少“衝動離婚”。
對於“財產申報”和“婚姻冷靜期”您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