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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執法誰普法」看徐匯區環保局如何在“執法前中後”加強普法

一、案例簡介

2017年7月, 徐匯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對某餐飲公司實施現場檢查時, 發現該單位在未向區環保局申請建設專案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情況下, 擅自於2016年5月起在該場所從事餐飲服務活動。 我局立即對該單位立案調查, 並於2017年7月26日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滬徐環改字[2017] 第10號), 要求該單位自接到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相關專案的生產使用, 同時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進行普法, 介紹了《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中關於“按日計罰”的規定, 告知當事人如拒不整改違法行為, 將依據《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

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同時, 徐匯區環保局針對該單位“未驗先投”的違法行為, 依據《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以及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對該單位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第2120170014號), 作出罰款五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並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相關生產設施。

此案例是新版《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實施以來, 徐匯區啟動實施的首例“按日計罰”案例。 該單位自立案調查以來, 認錯意識強, 整改態度積極, 收到責令改正通知書的當天即對外貼出了停業整頓的通告, 立即停止了違法行為, 並主動繳納罰款;2017年8月23日, 區環保局通過了該單位提交的專案驗收申請,

目前該單位合法經營。

二、主要做法

1、在執法前加強普法, 持續擴大普法範圍

徐匯區環保局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全員培訓制度;堅持自主實施定期培訓, 每季度進行一次法制培訓, 並將每季度的培訓對象擴大到街道、鎮環保幹部, 重點監管企業等, 做到新法要求及時宣傳、及時落實。 今年以來共圍繞新《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實施、危險廢物的管理等內容, 開展了法律解讀、配套實施辦法學習等多次法制培訓, 做到了新法的及時宣傳和落實。

2、在執法中普法, 推進普法工作常態化

近年來, 環保法律法規更新速度很快, 徐匯區環保局不斷拓寬新思路和新理念,

將執法與普法有機結合, 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及時向監管物件普及新法新規要求, 擴大法律法規的知曉率, 使普法工作更顯通俗化與人性化。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實施後, 著重強調了環境執法方面的新舉措, 增加了按日計罰、查封扣押、行刑對接、雙罰等執法新舉措, 大大提高環境違法成本, 增加執法威懾力。

3、在執法後總結, 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徐匯區環保局以此案為典型案例, 通過以案釋法, 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範、預防與教育功能, 在隨後的執法工作中加大普法力度, 強對監管企業的普法, 讓企業知道違法後果, 震懾了一批違法經營戶。 截至今年11月底,

徐匯區環保局針對環保違法案件共立案31起, 處罰25起, 處罰金額140.3萬元。

三、實際效果

通過落實“誰執法誰普法”, 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 企業在環保違法中的成本也在不斷增大, 類似“按日計罰”的規定也在無形中震懾住了一批企業, 使他們有所不敢為。

在隨後處置的酒吧雜訊、商務樓雜訊擾民等多件案件中, 多次啟動按日計罰程式, 及時告知當事人按日計罰的處罰性質和其違法成本, 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截至目前共有4家違法單位在收到告知逾期不整改將被按日計罰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後, 30天內及時整改到位, 儘早消除了違法行為對環境的影響, 起到良好的效果。

四、啟示思考

自“生態文明”被寫入十八大以來,

環境保護越來越受到全社會的關注, 這也必將是一項長期重中之重的工作。 隨著法律的不斷修訂與完善, 如何在執法中加強普法、通過普法促進執法效能提升, 我局一直在進行探索和嘗試。

1、加強普法基礎建設, 規範環境執法工作

徐匯區環保局在普法依法治區工作中始終堅持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各部門合力推進、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把普法依法治區工作結合到全域工作的各環節中;堅持梳理行政權力事項, 形成行政權力清單, 完善行政權力的制度化、規範化, 確保公開、透明、高效運行;堅持需求導向、注重實效, 把滿足群眾需要與教育引導群眾結合起來;堅持行政手段推動與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 積極發動公眾參與。

2、用活用好法律,用足用強手段,探索執法工作新機制

中央環保督察對本市的回饋意見中,指出了“本市環境監管有關部門執法監管偏軟偏弱等問題。”對照中央環保督察意見,徐匯區環保局在執法監管力度上進一步強化,探索與職能部門聯手聯動處置環境違法案件的長效機制,不斷創新思路方法,有力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要讓那些偷排偷放的企業承受付不起的代價,要把過去環境執法“過松、過軟”的狀況徹底扭轉過來,敢於碰硬,形成高壓態勢。未來,徐匯區環保局將固化中央環保督察期間行之有效的聯動模式,健全行政聯動機制。針對重點區塊、重點對象,通過聯合執法、加密執法,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完善“行刑銜接”平臺,尋求更大的突破,爭取公安機關的支持,對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堅決依法查處,甚至追究刑事責任,有效地震懾住環境違法者。

3、結合新媒體工具,持續推進創新普法宣傳工作

2017年以來徐匯區環保局不斷拓寬多種法宣管道,今年10月,正式開通微信公眾號“徐匯環保”,利用《中國環境報》、《新民晚報》專版宣傳我局污染防治、環保創建等內容,依託環保微課堂平臺,向區內重點監管企業介紹環保法律等內容,多管道宣傳強化了宣傳基礎建設,發揮了宣傳示範引領作用。下一步徐匯區環保局將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精准性,研究和探索滿足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拓展新媒體下的普法形式,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努力讓全民守法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未來,徐匯區環保局將持續推進環境執法工作,形成常態化機制。進一步注重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開展多層面、多領域的依法治理;進一步注重總結基層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經驗,將徐匯區環保系統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斷引向深入。以更加強大的工作合力,更有力度、更有成效的工作舉措,抓好環境保護,切實營造宜居的城區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積極發動公眾參與。

2、用活用好法律,用足用強手段,探索執法工作新機制

中央環保督察對本市的回饋意見中,指出了“本市環境監管有關部門執法監管偏軟偏弱等問題。”對照中央環保督察意見,徐匯區環保局在執法監管力度上進一步強化,探索與職能部門聯手聯動處置環境違法案件的長效機制,不斷創新思路方法,有力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要讓那些偷排偷放的企業承受付不起的代價,要把過去環境執法“過松、過軟”的狀況徹底扭轉過來,敢於碰硬,形成高壓態勢。未來,徐匯區環保局將固化中央環保督察期間行之有效的聯動模式,健全行政聯動機制。針對重點區塊、重點對象,通過聯合執法、加密執法,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完善“行刑銜接”平臺,尋求更大的突破,爭取公安機關的支持,對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堅決依法查處,甚至追究刑事責任,有效地震懾住環境違法者。

3、結合新媒體工具,持續推進創新普法宣傳工作

2017年以來徐匯區環保局不斷拓寬多種法宣管道,今年10月,正式開通微信公眾號“徐匯環保”,利用《中國環境報》、《新民晚報》專版宣傳我局污染防治、環保創建等內容,依託環保微課堂平臺,向區內重點監管企業介紹環保法律等內容,多管道宣傳強化了宣傳基礎建設,發揮了宣傳示範引領作用。下一步徐匯區環保局將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精准性,研究和探索滿足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拓展新媒體下的普法形式,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努力讓全民守法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未來,徐匯區環保局將持續推進環境執法工作,形成常態化機制。進一步注重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開展多層面、多領域的依法治理;進一步注重總結基層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經驗,將徐匯區環保系統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斷引向深入。以更加強大的工作合力,更有力度、更有成效的工作舉措,抓好環境保護,切實營造宜居的城區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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