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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1月1日起永嘉這部分患者將可享受先診療後付費政策!

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 從2018年1月1日起, 浙江省將全面實行大病保險市級統籌, 貧困人群大病患者在縣域內醫療機構住院, 可先診療後付費, 並逐步將特殊藥品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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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等部門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的通知》, 大病保險基金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一併籌集, 全省以設區市為單位實行統一政策體系、統一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準。

通知規定, 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不低於40元,

參保人員個人籌資比例不低於40%。

大病保險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部分, 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從其個人帳戶中劃撥,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及未建立個人帳戶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由其個人繳費。

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 由大病保險基金和個人分擔。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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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根據大病患者醫療費用支出結構、大病保險基金承受能力, 合理設置大病保險分段支付比例。

我省將根據大病疾病譜變化情況, 結合大病保險基金承受能力, 通過競爭性公開談判, 將大病治療必需、臨床療效明確、群眾需求較強、治療費用較高的特殊藥品,

逐步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同時, 對於貧困人群, 建立大病保障傾斜機制, 對貧困人群起付標準內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並繼續做好資助參保工作, 確保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等救助對象及時參加大病保險。

今後, 我省貧困人群大病患者在縣域內醫療機構住院, 實行先診療後付費, 出院時只需支付自負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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