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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食藥監給小餐飲“上戶口” 備案小餐飲不可網路訂餐

網路訂餐、外賣的興起, 在方便人們生活的同時, 食品安全問題也屢遭曝光。 這些問題將得到有效治理。 從省食藥監局前不久印發的《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獲悉, 我省本月起對小餐飲實行備案管理, 且明確規定已備案的小餐飲不得從事網路訂餐。

小餐飲實行備案制度

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具有固定經營門店, 經營面積五十平方米以下, 從業人員少、條件簡單、達不到國家食品經營許可條件, 從事餐飲服務的小餐館、小吃店、小飲品店等食品經營者。 這些小餐飲都需要進行備案管理。

《辦法》明確, 小餐飲備案實行一地一卡原則, 即小餐飲在一個店鋪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應當取得一個小餐飲備案卡。

備案申請需七項材料

《辦法》指出, 申請小餐飲備案的, 應當向縣(市、區)食藥監局的派出機構提交安徽省小餐飲備案申請表;經營負責人身份證明, 如委託其他人代辦的, 還應當提供備案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考核證明;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協定影本;營業執照影本;餐飲服務經營場所設施設備清單、佈局簡圖;安徽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承諾書等相關材料。

縣(市、區)食藥監局的派出機構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 對小餐飲備案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備案手續,

並向准予備案的小餐飲發放安徽省小餐飲資訊公示卡。 小餐飲資訊公示髮卡日期為備案決定作出的日期, 有效期為3年。

明確限定經營要求

《辦法》規定, 小餐飲不得使用無生產廠名、無生產廠址、無生產日期的食品;現場制售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製作食品;使用亞硝酸鹽制售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輔料製作食品;進行網路銷售和食品配送;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衛生間設置在食品處理區;跨門店外加工經營;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備案小餐飲不可網路訂餐

由於小餐飲達不到食品經營許可要求的條件, 無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為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有效監管網路訂餐行為,

《辦法》規定:實施備案的小餐飲不得進行網路銷售和食品配送。 也就是說, 備案的小餐飲不能上網進行網路訂餐。 如果小餐飲想入網進行網路訂餐, 必須進一步改善經營條件, 達到食品經營許可要求的條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網路訂餐。

據悉, 該《辦法》共六章三十三條,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試行期2年。

安徽省食藥監局透露, 實施小餐飲備案並不等於降低食品安全監管門檻, 對於申請備案的小餐飲單位的設施設備、佈局、管理制度和從業人員健康等軟硬體方面都有嚴格要求。 同時, 小餐飲獲得備案公示卡後, 相關監管部門都要對其進行事中事後監管, 發現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厲處罰,

並註銷其公示卡。 獲取更多的食品藥品安全資訊, 請關注“安徽食品藥品監管”政務微信號, 搜索微信號“anhuifda”一鍵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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