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Amy Simpson, Bing Ai, Gene Lee, 博欽律師事務所
北京東方億思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編輯翻譯
于2011年確立的雙方複審程式(IPR)還可能帶來若干合憲性的含義:專利權的終止, 憲法給予的陪審團權利及在基於憲法第三條的審判庭進行訴訟。 美國最高法院在同意審理石油能源服務公司訴格林能源集團(Oil States Energy Services, LLCv.Greene’s Energy Group, LLC)一案前, 曾拒絕受理針對上述理由對IPR合憲性提出挑戰的三項訴訟請求。 Oil States一案目前仍有待2017開庭期的到來予以處理, 口頭辯論的日期尚未確定。 近年來, 美國最高法院審理並推翻了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的多項專利裁決,
很難預測最高法院對此案的決定, 其判決會對專利流氓的活動、訴訟成本以及專利權的實施產生重大的影響。
石油能源服務公司一案的問題在哪?
石油能源服務公司(“Oil States Energy Services”)一案中, 起訴方石油能源服務公司擁有一項美國專利(專利號為6179053), 該專利記載了一種在水力壓裂期間將心軸鎖定到位的方法。 石油能源服務公司於2012年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EDTX)對其競爭者格林能源集團提出控告。 進入訴訟程式近乎一年後, 格林能源集團提出IPR請求, 並得以啟動, 最終使得該項’053專利的部分權利要求被判定無效。
對於挑戰IPR程式合憲性的做法, CAFC一直採取反對態度。 例如, 在MCM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訴惠普公司(MCM Portfolio LLCv.Hewlett-Packard Co.)一案中, CAFC認可了IPR程式的合憲性, 認為美國國會的做法是出於強化專利制度的有效立法目的。
IPR程式的挑戰者認為CAFC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三條以及美國憲法第七修正案, 這是不被允許的, 因為專利權是私有產權。 然而, CAFC認為專利權緊密地整合在公共監管體制內,
法律爭辯:專利權是公有產權還是私有產權?
爭議的主要問題在於專利權是私有產權還是公有產權?
起訴方石油能源服務公司認為, 儘管受法律保護的權益是依法確立的, 但專利無效一直以來都是由陪審團在法院參與審理的。 援引一百年前的一項最高法院先例, 石油能源服務公司認為專利權是私有產權。 如此一來, 專利權並不屬於涉及公有產權的案件的範疇, 美國國會不能依據憲法將其交由行政機構予以決議。 因此, IPR程式“將專利侵權主張由陪審團之手交由到官僚手上。 ”
然而, 依據現代公共權利法學, 被告方格林能源集團以及美國政府認為,
如若IPR被判定違憲
IPR程式受到許多企業的歡迎, 它是一有效的手段用以抵制專利流氓和其他尋求對易受攻擊專利或模棱兩可專利予以主張的各方所提起的高昂專利訴訟。
儘管許多企業贊成IPR程式, 但也有一些企業對IPR程式持否定態度, 因為IPR程式僅提供有限的開示權, 施加寬泛的權利要求解釋標準,
一些人預測, 若是IPR程式被宣告違憲, 專利流氓的活動便會激增。 如若沒有較便宜的訴訟程式用以挑戰專利, 訴訟成本和結算便會上漲。 IPR審判可以快速使不良專利無效且成本較低。 因而, 宣告IPR違憲會使企業失去用來抵抗不正當訴訟以及專利流氓的強有力工具。
或者, 如若沒有IPR程式, 專利權所有人實施其專利權會更加容易且成本較低。 專利權所有人除了在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外將不用再被迫提起並行行政訴訟。
此外, 如若IPR程式被宣告違憲,還會產生以下問題,即諸如專利複審等其他單方面的美國專利商標局(PTO)訴訟是否同樣是不被許可的,因為這些訴訟會導致專利權被行政機構予以廢除。另外,尚不清楚在IPR程式中宣告無效的專利是否可以恢復。
無論如何,在最高法院仍在對IPR合憲性問題進行考慮之時,對專利權所有人來說一個實用建議便是,在IPR仍未決或是在上訴過程中時保護其對IPR合憲性提出挑戰的權利。
如若IPR程式被宣告違憲,還會產生以下問題,即諸如專利複審等其他單方面的美國專利商標局(PTO)訴訟是否同樣是不被許可的,因為這些訴訟會導致專利權被行政機構予以廢除。另外,尚不清楚在IPR程式中宣告無效的專利是否可以恢復。無論如何,在最高法院仍在對IPR合憲性問題進行考慮之時,對專利權所有人來說一個實用建議便是,在IPR仍未決或是在上訴過程中時保護其對IPR合憲性提出挑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