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初開始,
我國農村就先後展開了土地確權、宅基地確權的工作。
截至到2017年末,
大部分農村地區的土地確權工作已經完成,
但是宅基地的確權工作還有很多地方仍然在進行中。
過去10多年中,
我國對於農民的要求非常小,
房屋的建設也非常隨意,
但是隨著新農村的建設,
農村的房屋建設也必須要符合標準,
否則是不能建房的。
根據我國目前的政策,
今年開始,
農村有3類人無法新建房屋,
就算提出申請也很難通過:
一、農村多宅農民
農村的多宅農民主要是指有兩處房屋的農民, 根據政策要求, 我國只允許一戶一宅,
二、耕地建房的農民
儘管農民都可以擁有宅基地, 但是宅基地和農村的土地有著本質的區別, 農民的宅基地是一種建設用地, 而農民的耕地則是用來種植糧食、莊稼用的。 根據規定, 農民手中的耕地是不能當作宅基地使用的, 如果你在耕地上建設了房屋, 這類房屋一般是非常難以確權的, 未來也不能再次新建房屋。
三、宅基地已出售或租出
儘管農村的宅基地從原則上來說不能買賣, 但是農民私下之前卻經常可以用來出售或者出租。
當然農民也不必過於擔心, 現在農村的政策依然比較寬鬆, 只要不是宅基地數量太多, 或者以前的房屋還能居住, 否則也是很容易就能申請宅基地的。 但是要注意的是, 農民宅基地一定不要濫用。